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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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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谢行溪醒得早,睁眼时窗外还是一片灰蒙蒙。翻来覆去也再睡不着,谢行溪索性披衣起身,推开门去了后院。

——然后惊奇地发现院里枯草被踩扁了一片,不由得啧啧感叹:昨晚自家爹那么平静,原来是踩扁了一片草的结果啊,真是苦了你了,阿草。

院子里影影绰绰开了几朵水仙花,谢行溪绕了过去,停在一棵光秃秃的老树下。思索片刻,蹲下身,拿佩剑挖起土来。大概挖了半尺,露出个黑黢黢的家伙,谢行溪抛了剑,伸手刨了刨,抱出一小坛酒。

“行溪。”

身后的花间走出一个人。谢行溪挑眉,看裴稷背着手吊儿郎当走来。

裴稷站到谢行溪身边,微微弯腰:“我来辞行了。”

这人站哪不好,非要站到身边贴着,既然如此,谢行溪就毫不客气扯起对方衣摆擦了擦坛子上的泥土。裴稷哀嚎一声,拎起衣摆,左看右看,伸手抹抹,受气小媳妇似的蹲到一边,开始卖力假哭。

讨人嫌的谢行溪挪了过去,酒壶碰了碰对方膝头:“我正打算去你府上,这是给你的生辰礼。”

生辰对裴稷来说,并不是多么期待的事。他的诞辰,却对应着楚的灭亡。每到他诞辰那一天,皇城内总会举办盛典,但是人们举杯庆贺的,不是他的降世,而是是大宁一统天下,是他故国的灭亡。让他在这般盛典中庆贺自己的生辰,实在是荒诞好笑。所以真正的生辰宴,往往只是和师父带着酒肉告祭亡灵,再听几句教导。

只有谢行溪,总会提前几日,为他送上生辰礼,祝他新的一岁万事胜意。这一点真心庆贺,却好像有无穷力量,又能支撑着他度过一年了。

裴稷接过沉甸甸的小酒坛子,扯开封条,直接提着坛口豪饮一口,不料被搀着冰渣子的冷酒呛着一道,咳嗽不止。谢行溪乐得不行,接过来尝了一口,没曾想自己也着了道,咳得坐到地上。两人边咳边笑,裴稷也跟着一屁股坐到泥地上:“哎咳咳咳……的确是绝世好酒,咳咳咳,——冰渣佳酿哈哈哈哈哈咳咳!”

坛子里还剩大半“佳酿”,裴稷摆摆手说不许喝了,捡起封条,守财奴一样又把它严严实实缠上。边缠紧封条边想,这一点酒,怕是要支撑他度过接下来许多年了。

“我们俩认识多久了?”谢行溪抬眼想了想,“四年,是四年吧?”

相识不过才短短四年,却好像曾是百年知己。

裴稷摇摇头,纠正:“哎,不能这么算。小世子你入京时可是闹得沸沸扬扬,谁不知道你的名字?我这个养在太后脚边的识命侯,但凡在盛京听两天八卦,必能知道。所以我们认识呢,得有十多年了。”

话是这么说,但是两人真正认识,是从凝华楼第一场《长歌引》折子戏认识的。

裴稷贱兮兮在对方衣服上抹了一把泥:“你应该说,你在凝华楼把我泼成落汤鸡这事儿过了四年了。”

昌平五年,三月春生,李白桃红。久负盛名的凝华楼请人作了一出新戏,讲的是三百年前梁朝的定梁公主。定梁公主自幼不爱女红之事,偏爱些兵书武道。公主二十岁时,匈奴侵扰北境,便请缨出征,大胜而归,庆功宴上受封为定梁将军,与韩了声将军有情人终成眷属。

史书将公主的原配驸马写成平庸无能之人,将公主的兄长写成懦弱退让之辈。偏生凝华楼大胆着墨,旧瓶装新酒:公主的兄长个个精明强干,原配驸马深受重用但天生善妒,他们将公主送去前线,不过是想敲打敲打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女子;谁知公主勇冠三军,深得人心,终大破敌军,封禅而归。这一春秋笔法,让这个故事又多了些权谋对抗、峰回路转,更为大快人心。凝华楼又重金请了江湖中清河十一娘,打出剑舞翩然的噱头,吸引了盛京无数豪富人家,一票难求。

《长歌引》第一场戏的观众里,坐着谢行溪和裴稷。

那一场戏,谢行溪十五岁,裴稷十五岁。

作为盛京声名远扬的膏梁纨袴公子哥儿,裴稷是一定要出现在这个看台上的,勾着几位酒友的肩,看得连连叫好。

本场最后一幕,灯光暂歇,定梁公主从韩将军手中接过第二把佩剑,双剑并持。下一瞬,台上烛火盏盏亮起,定梁公主动了,双剑舞动,铁甲翩然,琴声骤响,唱段起!

琴声愈发激昂,定梁公主手中剑翻动,每一次转身,就削灭一盏烛火。最后一盏烛火捧在韩将军手中,定梁公主剑锋淬光,与韩将军脖颈不过数寸,烛火闪动,却不曾斩灭,《长歌引》就此作结。一曲舞毕,全场惊叹不断,少爷小姐们坐直了身子,甚至有人站了起来,高声叫好。裴稷快步走到看台边,转身仰头对着楼上设着帷幕的包间叫喊:“琴师,唱一首!”

刚刚裴稷听得分明,最后一幕定音的唱腔和琴声就是从楼上包间传出来的。哪有琴师歌伎在看台表演还不露脸的道理?在场所有人不由得深深好奇。

楼上并无动静,裴稷故意激他:“莫不是面容丑陋,不敢见人?刚刚听你音音细韵,实在勾人。若是露面给本侯弹一曲,弹得好了,重重有赏!”

二楼帷幕内,谢行溪抚摸着琴弦,微微挑眉——他正是给本场戏最后一幕作词作曲之人。

裴稷抱着手,好整以暇等着琴师回话,忽然听到一声巨大的杂响,像是有人乱拨了一把琴弦,在场人都伸着脖子看向这边的热闹。帷幕微微分开,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了出来。

那好看的手上还端着……一碗茶水?

下一瞬茶碗倾倒,浇了裴稷一个措不及防。楼上那人顺势拨开帷幕,靠至栏边,扬声道:“在下确实形容丑陋,帮侯爷洗洗眼睛。”

谢行溪说话时轻轻晃了晃头,轻佻又促狭。

“谢,谢行溪?”“和丰侯府那个小世子?”“怎么回事?”

“本世子作的这支曲子,诸位可喜欢?”谢行溪收回手,斜斜倚着栏杆,余光瞥向裴稷,“识命侯,本世子这支曲子弹得如何?”

这是两人第一次正式会面。

也是谢行溪第一次以顽劣世子的姿态出现在盛京众人眼中。

“谁知道后来你道歉来我道歉去的,竟然成了好友呢?当时你爹把你提溜过来时,那个鹌鹑样子我想一次乐一次。”裴稷收回思绪,开始在怀里找东西。

谢行溪眨了眨眼,也收回思绪,冷冷哼声,不对自己“鹌鹑样子”作任何评价:“让太后下诏逼人道歉的,你也是独一份。”

一个小巧的木盒子碰了碰谢行溪手腕。

“这是什么?”谢行溪略带好奇,接过这份临别赠礼,打开来是一只小小的玉佩,做工精细,色泽莹润,纹样是只小白鹤。

裴稷解释道:“胡月生辰宴上,你不是磕碎了皇上送你的玉饰吗?我当时说送你一件,就是这个玉佩。”

谢行溪捏着玉佩,微微沉默,转头往屋里走,头也不回抛下话:“你就在这里稍等会儿!”

原地等候,好的。裴稷对着谢的背影微微颔首,背着手在后院花花草草中转悠。

刚刚裴稷说他们相识已有十余年,倒也不完全算是玩笑话,对于裴稷来说,的确已经认识谢行溪十一年了。

他们真正的初遇,并不是劳什子凝华楼,而是盛京郊外,长宁寺。

永朔九年,应当是初秋,黄叶铺满地。裴稷从大雄宝殿走出,膝头微微发麻,夜幕已经稍稍盖上,寺中几无杂声。裴稷闭着眼,摇摇晃晃走,忽然在浅浅风声中,捕捉到打斗声,一下警觉睁开了眼。听上去离长宁寺有一段距离,是山里进了贼人吗?裴稷快步跑上钟楼,眺望四周,微微蹲身,谨慎观察。

四周山野树木不丰,两道人影极为惹眼。裴稷微微睁大双眼:这哪里是打斗,这是单方面的毒打啊。

陈风清身形几乎未动,轻松将谢行溪远远击飞。谢行溪往往只能看清师父手抬起,下一刻天地倒转,重重摔在地上。

一次又一次,身上的疼痛层层叠叠。谢行溪疼得只剩下思考师父到底是怎么出的招,他一次次站起,一次次跌落,视野中只剩下那一双苍老的手。再看清一点……再看清一点……再看清一点!谢行溪忽然抓住时机,堪堪躲过了一式!

下一秒,因为自己的姿势扭曲,谢行溪还是跌倒在地,这一次真的是疼得起不了身了。陈风清微微一笑,将他拉了起来,夹在臂弯下跳进寺院,带着他溜溜达达顺着石板路下山去。

直到他们的身影跨出了长宁寺大门,裴稷刷地站起,莫名其妙想要追上去,一不留神撞到了钟。钟声在耳边炸开,裴稷下意识捂住双耳。

——这时他才回过神来,自己的手心已经湿透了。

那才是他们的初遇。

“裴稷!”回忆里的钟声和现实中谢行溪的呼唤撞到一起,裴稷恍惚了一瞬,回过身。谢行溪三步并作两步,将一个小小物件塞进他手里:是一块血玉。

“不是什么稀罕东西,你留着做个纪念。”谢行溪顿了顿,终究还是开了口,“今天一别,你要去救你的楚国黎民、当你的叛军首领,而我要护我的家国周全,下次相见……恐怕是在战场了。以此玉为凭证,两军相遇时,我退避三舍。”

玉石带着淡淡的体温,裴稷握着玉,笑道:“好啊。以那白鹤玉佩为证,两军相遇时,我亦退避三舍。”

裴稷忽然心中焦急:“阿行,盛世将倾,你留在这里真的只有死路一条可以走。和我一同走吧,阿行……阿行!”

可是对方既不发怒,也不询问,只是淡淡笑了笑。裴稷不再言语。

相识相知,免不了离别。裴稷拱手,一揖到底:“我祝你谋无遗策,文运亨通。”

谢行溪退后两步,一揖到底:“我祝你战无不克,武运昌隆。”

再没有什么需要说的了。裴稷垂下眼,从对方身边绕过去,走远去。但他还是忍不住侧头看了对方一眼,那道身影挺拔如松,始终没有回望。这是最后一次我望向你的背影了,阿行,从长宁寺初遇开始,我便开始凝望你的背影,每每躲藏得狼狈不堪,但心里雀跃无比。寺院旁,歌楼上,街巷中,溪水边。凝华楼听出了谢行溪的声音,才故作刁难,那一碗茶水浇得自己猝不及防,不由得想:我到底为什么要看向他。最开始是因为好奇,后来是惺惺相惜,再后来呢?

裴稷不敢想下去了,自己在太后面前长跪不起、口口声声拒娶佳人时,在琉璃百花骊龙盏在眼前支离破碎时,当真有一道灰色的、男人的影子闪过。但是无论如何,今后阵营各异,这是最后一次回望了。

……也许是最后一次吧。

脚步声从后墙外消失,谢行溪站了很久很久才身形微动,肩膀垮了下去,微微抽气。杂乱的声音忽然从前院传来,下一刻,全副武装的皇城禁军冲将出来,团团围住惊诧的谢行溪!

“奉太后懿旨,捉拿反贼谢锋返、谢行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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