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承乾又拨了一颗佛珠。
第三颗。
二婶的哭声断了。
他走下高台的台阶,靴子踩在石板上,每一步都很稳。走到我面前,停下来。
我闻到他身上的龙涎香,和父亲书房里烧的那种不一样。更浓,更刺鼻。影子罩住我,把光线都挡了。
“沈家女。”
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像在念一道寻常的圣旨。
我跪着,没抬头。看着他靴尖上绣的金龙,阳光照在金线上,晃眼睛。
“你父亲沈烈,通敌叛国,罪无可赦。你可知罪?”
知罪。
通敌叛国。
我父亲戍边二十年,身上十七处刀疤,三支箭还留在骨头里没取出来。去年冬天鞑子犯境,他带着三千人守城七天七夜,援军到的时候,城墙上只剩下八百人。
他通敌。
我抬起头,看着赵承乾的脸。四十岁,保养得很好,下巴上没一根胡茬,眉毛修得整齐。眼睛看着我,像在看一只蚂蚁。
嘴角慢慢翘起来。
我笑了。
“臣女认罪。”
声音从我喉咙里出来,稳稳的,每个字都清楚。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像真的。
“谢陛下不杀之恩。”
赵承乾盯着我看了很久。佛珠停下了,捏在手里,拇指按着一颗莲花。
“倒是个懂事的。”他说,转身走回高台,背对着我摆了摆手,“充入掖庭,为奴。”
侍卫过来拖我。架着胳膊,把我从地上拽起来。膝盖跪麻了,站不稳,脚在地上拖出两道印子。
我被拖出去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
刑场上,一百三十七具尸体,横七竖八。风吹过囚衣,鼓起来又瘪下去。母亲的尸体离我越来越远,她的头发在地上散开,像一朵黑色的花。
父亲的头垂在胸前,看不见脸。他的手还绑在木桩上,手指微微蜷着,像是在握什么东西。
我认识那只手。小时候它牵过我走路,教我握笔,在我额头上试过温度。去年冬天它握着缰绳,在城墙上守了七天七夜。
现在它垂在那里,指甲里全是血污。
赵承乾坐在高台上,手里转着佛珠。第四颗。
他拨一颗,沈家死一个人。
一百三十七颗,一颗不多,一颗不少。
我把脸转回来,看着前面的路。宫墙很高,红色的,阳光照在上面像血。侍卫拖着我穿过角门,门在身后关上,砰的一声。
我的眼睛干着,一滴泪都没有。
不是不想哭。是眼泪流不出来,堵在喉咙里,堵成一块石头。母亲用命换我活着,我的眼泪,要留着给赵承乾看。
从今天起,我不是沈家女。
是宫里最不起眼的婢女。
从今天起,我不叫沈昭宁。
叫阿宁。
从今天起,我不哭了。不是因为坚强,是因为——哭一次,就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