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专心开车的侧颜在昏黄的车灯下忽明忽暗,看着看着叫人渐渐迷惘了。夜色已沉,车子在高架桥上嗖嗖地开过去,只听他喃喃:“我真的很想要一个家,毕竟三十多岁了,已经很晚了......”
半夜一点,我被忘记关静音的手机振醒。“明天跟我去一趟北京吧?”我不怪老板,可能是他年纪大了记忆力下降,什么事情不立即说转头就会忘掉。
还能怎么办,当然是答应,虽然我前几天刚从重庆回来。不过我渐渐发现,现在不需要我的局他也常常叫我去,可能是一个中年男人见其他商务合作伙伴,最好带一个年轻女性充当秘书,这样才能显得威风凛凛。
与他在北京开完会后,我便与初月约好在学校见面。正值春暖花开的五月,我们在未名湖畔散步,她已经在读中文系的研究生了,还是学生的打扮,而我本就比她大两岁,又是职场人的打扮,她最初只看到我的背影时居然一下子没认出来。
“哇,小芷!你现在就和咱们以前在港剧里看到的那些职场女性的打扮一样啊!”她兴奋地拉着我的手,我自从工作后已经快两年没有见到她了。
“你瞧,我现在的样子已经跟校园格格不入了。”我穿着白色雪纺衬衫,下面是浅灰色长裤和高跟鞋,外面套了一件和裤子颜色相近的格子西装。
“这不像你了,看着像我的长辈呢。”
“谁说不是啊。工作快两年了,我几乎没有时间读书写作,你现在看我是不是面目很可憎?”我与她找了张长凳坐下,穿着高跟鞋的我实在走不了几步路。
“工作还顺利吗?”
“说实话,想换一个。”
“那就换吧,现在不是待在一家公司三年就算做老员工了嘛!”
“是的,这两年我们小组的成员已经换了一半了,这些年我就看着大家来来去去,可是我轻易不敢换工作,毕竟我资历还太浅了。”我低下头,脱掉高跟鞋,伸直双腿活动了一下脚趾。
“工作肯定很辛苦。我读完研究生还要读博士,我觉得我不适合职场,我更适合做研究,我也喜欢文学。”初月给我带了奶茶,她把吸管嘭地一下插进塑料杯,吧唧吧唧地嚼着珍珠。
我也吸了一口奶茶:“真羡慕可以做自己喜欢事情的人。”
“那你的工作主要是做什么呀?”
“一半是陪酒。”我涩涩地笑道。
她看上去吃了一惊,随后又笑道:“我妈说进入职场后会做很多不情愿做的事,看来果真如此啊。你不喜欢现在的工作吗?”
我摇摇头,连对平日最喜欢喝的奶茶也失了兴致。“我真是错了。当初以为自己喜不喜欢不要紧,待遇好有发展才是最重要的。但我现在觉得热爱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不热爱自己的工作长久下去怎么能做好呢?我以后怎么能和那些真正热爱这份工作的人比呢?”
“我觉得你和我一样,适合可以一个人安安静静做事的工作。”
“没完没了的会议和出差现在让我有些精神崩溃。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着那些人的嘴巴一张一合,我就头晕目眩。还有陪客户,这两年我喝了不少酒,再这样下去恐怕身体要出问题。”
初月一脸担心地看着我,说道:“这工作不像是你能做的。”
我苦笑道:“我太高估自己。我打交道的客户几乎都是五六十岁以上的中老年男人,他们的领域,他们的谈吐,我看着都会出神,我就在想这些人与我的人生简直没有任何关系。如果那些人是大学里文学系或新闻系的教授、资深的学者、作家、文艺工作者,我想我都可以接受,我都能从他们身上学到东西,可是他们不是,大部分人就是满嘴跑火车的喝酒怪。我的大部分时光与他们度过简直就是浪费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