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瑾没有多余的时间再去参加比赛,她的时间都放在提升自己的手艺和看书上。
孙瑾给刘往加油,祝他画稿顺利,制作也顺利。
挂断电话,刘往看着月亮发了一会呆,似乎在心里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
他拉开抽屉,拿出一个精美的盒子,盒子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盒子里赫然躺着一颗正红色的鸽血红宝石,宝石棱角分明,折射出一道道优美的线条,它的颜色和血液的颜色一模一样,多看几眼,仿佛叫人沉浸了进去,陷在鲜红的血液里不可自拔,只能睁眼感受着它的诱惑。
这是刘往的传家宝,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宝物,他格外爱惜这颗宝石,因为这是父母留给他的最后一样东西,他知道这颗宝石价值连城,但他舍不得卖掉。
这下好了,他会让这颗宝石发挥出它的作用,他会让这颗像心脏一样的宝石的光辉永远辉煌在人间,他会让世人记住这颗宝石,也会让世人记住自己。
刘往在稿纸上涂涂画画,无法决定是做成戒指好还是做成耳饰好,亦或是项链和发饰。
戒指……总感觉缺点什么,不满意。
这颗宝石太大了,要是做成耳饰的话有点浪费。
接下来的几个月,刘往家里堆满了揉成球的废稿,他每天都来不及清理就要赶去上班。
他一度有些焦虑,年纪轻轻的就开始掉头发,睡也睡不踏实,眼下乌青一片。他在想,自己真的能制作出让所有人都眼前一亮的作品吗?
终于,他在年底设计出了终稿。是一条满钻的项链,中间的红宝石像是整条项链的生命源泉。
公司新进了一批顶级白钻,司恺看他在愁选材的事,愁得头发都要掉光了还不肯去休息,大手一挥把那批白钻全送给了他。
刘往感激不尽。他想,司恺果然是天底下最善良的老板,那些人背后怎么说司恺就让他们说去吧,反正自己记得司恺的好就行。
刘往开始着手制作那条项链,每天废寝忘食连吃饭睡觉的时间也没有,两眼一睁就是打磨,和孙瑾的谈话都变少了。
他追求极致的美,每颗白钻都是经他手工雕刻出来的,每一面,每一个棱角,都异常细致。
来年逢春,万澜的面试再度开启,孙瑾前往分公司面试,与去年一样,她挤进人群寻找自己的名字,竟然是第二名。
孙瑾赶紧给刘往打了个电话报喜,遗憾的是,他们不在一个部门,刘往在工艺部,孙瑾在设计部,不过这些都不怎么影响,两个人想见面还是可以见得到。
入职那天,孙瑾穿了一件时尚的红色连衣裙,头戴红色发箍,一头羊毛卷洋溢着对未来生活的无限期待。
司恺路过设计部时,一眼就看见了那身吸引人视线的穿搭,他愣了好一会儿,目光停留在那个女生身上。
真的很漂亮……
很惊艳的长相。
司恺不得不承认,自己好像对她……一见钟情了。
可是人女生明显对自己不感兴趣,该怎样让她喜欢上自己呢?
孙瑾时不时就跑到工艺部找刘往,可刘往不是不在就是在补眠,孙瑾说想看看刘往为大赛准备的作品,刘往却怎么也不肯给她看,神秘兮兮的。
司恺在追求孙瑾,全公司的人都知道。
没人知道的是,刘往心里也有一个专属于孙瑾的位置。他怎么能和司恺这样相貌不凡的有钱人家去争呢,会输得一无所有吧。
刘往不想让孙瑾看见自己未完成的作品,那孙瑾就不上赶着说想看。
她觉得司恺有点烦人,自己明确拒绝过他很多遍,可他还是死缠烂打。
闻到门外一股花香味,孙瑾就知道司恺又来给她送花了。看见自己家楼下那辆亮眼的跑车,孙瑾就知道司恺又要接她去上班了。
司恺就像块狗皮膏药,怎么撵都撵不走。
时间过得飞快,一九八九年春,大赛投稿前夕。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孙瑾愿意接受司恺的鲜花和接送。
公司里有很多为了这次大赛而制作的作品,它们有一个专门存放的储藏室。
刘往的项链终于完工,他小心翼翼放进储藏室中,打算明天就让孙瑾来看看。
可谁都没有想到,那晚起了一场大火。
凌晨一点,公司中除了司恺就只剩下一个加班的员工,员工上完厕所洗完手便准备回家,沾满水珠的手无意间甩了甩,地上的排插将水珠牢牢吸收进电路里。
火灾发生时,那名员工已经离开公司,很不幸,老化的电路沾染到了水,火苗滋啦生长,浓烟飘进总裁办公室,司恺被呛醒,惊恐地捂住口鼻准备逃走,可在经过储藏室的时候,他突然停下脚步。
大火已经蔓延到了储藏室,司恺不能让员工们的心血都付诸东流,于是他闯进储藏室,想把作品全部带走。
他的目光扫过刘往的项链,手上的动作忽然顿了顿。
刘往和他说,他给这条项链取名叫“血色迷雾”,他记得他当时回了一句,“很有意思的名字”。
可这一刻,一根名为理智的弦好像崩塌了,他的大脑在和他的脚作对,不自觉走近那条血色迷雾。
真美啊。
火光中还能迸发如此耀眼的光芒,不愧是象征热情与永恒的爱情之石。
万幸大火还没有烧到项链,他想逃走,但是他的眼睛沦陷进那颗红宝石中,他想后退,但是他的双腿好像不听使唤。
他想,不能这么做。
可当他拿掉那层碍事的玻璃,手指亲切地抚摸上那颗红宝石,他的心也被欲望占据。
他终于想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他不想再假惺惺地关心每一个员工,不想再假装自己和刘往的关系很好,不想再压抑自己的天性。
他想,金钱,利益,情爱。
如果把这条项链送给孙瑾……
这一年里,他的执着明显打动了孙瑾,现在离确定关系只有一步之遥,如果把这条项链送给孙瑾,她应该会很开心地答应自己的告白吧。
于是,他抓起项链,对那些身处火舌缠绕之中的、员工呕心沥血制作出来的作品,视若无睹。
只要走出去,谁都不知道项链是被他偷走的。
这个年代没有监控,一些人始终得不到申冤,一些真相始终被掩埋在地底下。
对,他就是刘往同事们口中所说的那样,那才是最真实的他。
他把项链送给了孙瑾,孙瑾满眼欣喜地接过。
他对她说,小瑾,这条项链是我为你花了一年的时间做的。
孙瑾被这条项链代表的心意和奢华感动了。
大火烧毁了许多作品,有的人泪流满面跪在地上大哭,有的人呆愣在原地不愿相信事实,还有些人,强装镇定地想修复自己的作品。
而刘往,哪种都不是。他固执地在变成废墟的储藏室翻来翻去,手被刮破了皮,渗了血,他感觉不到疼痛似的继续找。
关于那场大火,法庭判定电力公司和维护服务提供商检查不当为全责。
大家得到了赔偿,却一点高兴不起来。
刘往还在翻找废墟,他找了整整一天。项链被烧毁了吗?可是为什么没有残渣?刘往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终于接受项链不见了的事实。
再后来,孙瑾辞了职,她说她怀孕了,要回家养胎。公司经历了大裁员,刘往就是被裁出去的其中一个。
他这两年把心思全放在比赛上了,很多业绩并不达标。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司恺做贼心虚。
司恺给了刘往一笔钱,想息事宁人。
后来,刘往不再做珠宝行业,司恺和孙瑾生下了司长宜。
司恺良心不安过,也做过噩梦。可那又怎样,钱,权,人,通通都是他的。
司恺一步一步爬上万澜总部总裁的位置。
刘往很迷茫,他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但他从未停止寻找项链。慢慢地,他和孙瑾、司恺都断了联系。
他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明明他的天赋是所有人里最好的,他也是最努力的。
他好像在苟且偷生,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他浑浑噩噩地找项链,找了三十九年,找了一辈子的时间。
他不懂。为什么孙瑾放弃了自己的理想跑去当家庭主妇?她才二十岁啊。为什么自己也抛弃了那份初衷?为什么自己会变成这样?
为什么会这样?
不应该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