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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哥德堡变奏曲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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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家堪称破败的酒馆,外面是老旧的灰石,摇摇欲坠的橡木门上有青苔爬过的痕迹,门上挂一块风化的木牌,漆着酒馆的名字——“利根之家”,一进去,麦酒香、烤面包和烟熏肉的味道扑面而来。地面是夯实的泥土,墙角还零星散着几簇稻草,里面没有复杂的装饰,除了酒,最贵的是一盏悬在横梁上的银吊灯。

灯泡不知多久没擦了,发出黯淡的光线,雷伯恩眯着眼,酒馆主人背着身,站在吧台后面,头戴一顶皮质酒保帽,弓着身不知道在倒腾什么。

“老板,来瓶酒吧?钱我不在乎,要最贵的,烈一点那种。”

酒馆主人慢慢转身,腰上扎了一条肥大的棕色皮围裙,浓眉、鹰钩鼻,一脸浓密的黑髯须,下颌尖尖的,面上流露出一种难以描绘的古怪神态。

雷伯恩站在暗处,整张脸掩成一团,酒馆只能照清他镜框上的一点幽光。

那人摸索半天,好像在吧台下面找什么,一边找一边稀松平常地跟雷伯恩搭话,雷伯恩随口开着玩笑,火车满地跑。

酒馆主人忽然沉默了一会儿:“这家店平时来的人不多。这位先生从哪里来?”

“从东边来。”

“往西边去?”

“往北边去。”

“怎么绕路到这儿了?找人……还是办事?”

雷伯恩拿出一条帕子擦了下板凳,灰尘漫天,忙退后几步,嫌弃地扔了:“解个馋,老板查我户口?”

酒馆主人从进门时便手忙脚乱的动作停了下来,站直了身体,竟和雷伯恩差不了多少。

“世界上有那么多城市,城市中有那么多酒吧,你偏偏走进了这家。”

“有缘啊,有缘千里来相会。费城这地方不大,不是吗?”雷伯恩好像口干舌燥得不行,等不及了,从吧台旁边一排排贴着标签的大酒桶里接了一杯杜松子酒喝了,“想想马克西米利安和玛丽、乔治和伊莎贝尔·内维尔,还有哒啦哒啦跑来费城的亚历山大一族,‘命中注定遇见你’嘛。费城这两年在房地产开发上生龙活虎,一个没名没分的小族都敢吃熊心豹子胆,我闻着味儿来,‘富贵险中求’,也想分一杯羹……啊,没小心说多了,不好意思,喝了的酒请别在意,我会一起结账的。”

酒馆主人从吧台后出来,推开一扇木头小门,示意雷伯恩跟来:“贵酒不放在外面,容易打碎,不介意的话,跟我去后面取吧。”

雷伯恩也不问,跟着他,一前一后进了后厨。

“您平时一个人吗?连个搭手的后勤都没有?”

“人少,工作轻松,酒保派不上用场,而且这里环境简单,没人愿意来。”

“哦?那您又是……”

“我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这家酒馆是我的一个亲戚留给我的财物,去黑市前,他叮嘱我要照看好这里,等有一天飞黄腾达,回来光宗耀祖。”

雷伯恩:“去黑市发家致富?好无聊的犯罪借口。”

“不,他从不做丧尽天良的事,也不是犯罪分子,几年前他回来过,跟我说那里机遇多、财路广,只要你胆子大,什么钱都能赚到,还说他跟着一个人,这个人虽然看上去庸庸碌碌,再过两年,等他前领头的儿子长大了,来寻找当年一桩真相的时候,他保不齐会跟着一起沾光,成为人上人。”

“还有呢?关于这家酒馆的故事,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雷伯恩屈指敲了敲一个陶罐,在没点灯的后厨发出咚咚的响声。

酒馆主人一声不吭。

雷伯恩的笑容一成不变,语气渐冷:“我心很脏的,道德感也低,你是在找死吗?”

下一秒,酒馆主人毫不犹豫地抓起最近的摇壶,往雷伯恩头上掼去。

三五只血蝙蝠从雷伯恩头发下钻出,吐出如丝带般血红的力量线条,尖叫着刺穿了摇壶,向着男人盘旋出击。

托德·洛克伍德掌心化形,宛如一只择人而噬的野兽,几个回合内咬死了血蝙蝠,直逼蝙蝠主人面门,雷伯恩脚跟轻轻一旋,整个人打弯儿似地往旁边一斜,目光从他的眼睛、鼻子、嘴唇、下巴到侧面轮廓不疾不徐地擦过。

“又趋炎附势图拉莫,又给兰斯洛特当狗,你还真是两边卖啊——”

洛克伍德飞快扯掉皮围裙,从腰上解下一样什么,雷伯恩既不惊讶,也不迟疑,脸上有一种“早料到你会这么做”的镇定,似乎一切对他来说,只是一场没太有爽点的游戏。

“我这两年是大不如前,不过对付你绰绰有余。”

如毛毛细雨的银针擦过雷伯恩鬓发,闪电般刺向各处死穴,雷伯恩不知何时戴上了一副白手套,一手甩去大簇光波,银针霎时变向反扑,紫银交叠,势若奔流。

洛克伍德见招拆招,能量流散间,两人拳脚交替,雷伯恩一手擒住他拿绳子的胳膊,把人反手抵到墙上,后者套头勒绳的动作还没做出,雷伯恩直接绕过整条手臂,拿住洛克伍德下颚,“咔哒”一声给他卸了货。

疏落的月光从罅隙跳跃进来,一片从左斜到右的光照亮了洛克伍德眼底的泪花,他的五官蜷曲成极度难看的样子。

“黑市的东西吗,我没见过……可惜要毁我手里了。”

一片浓浓的、殷红的幕布置挂在雷伯恩眼前,幕前他是黑色的,幕后他是红色的,雷伯恩看不见自己的脸,只觉得自己好像跟往常一样,露出了一个缓慢而冰冷的笑容。

应该不怎么好看,幸亏冷沦靳没跟进来。

如果有一只镜头,此时画面里应该有两张可怖的脸。

一股无形的压力从骨头里迸出,洛克伍德骇然,生出一股自己马上要被生吞活剥的惊悚感。雷伯恩夺过绳子的瞬间,洛克伍德猛地卸下自己的关节,解脱束缚后立马复位,舌尖的刀片隔着一厘米,刮下了雷伯恩几根头发。

雷伯恩嘲弄一笑,手心轻松一压便没了反抗,绳索温柔覆上洛克伍德脖颈,下一刻,突然用力交叉、拉紧,手底下的人像条扑腾的活鱼,剧烈地挣动,带得雷伯恩头撞在柜子上,瓷盘、碗、碟倒向闭合的柜门,雷伯恩额头青筋兴奋地狂跳,肾上腺素飙升。

洛克伍德头好像要炸了,喉咙里发出垂危的“嗬嗬”声,恐惧让大脑亮起来,踢里扑腾踹倒了所有能碰到的东西,最糟糕的是,他以为自己在声嘶力竭地大喊,结果压根没听见一点儿声音。雷伯恩歪歪头,日行一善,在一个空当赏他一秒呼吸,一秒过后,又严厉地再次交叉、拉紧。

这是个循环往复的过程,雷伯恩手拿把掐,与此同时,一些红色的圆圈在他眼前旋转、起舞。

他又听见了那两道萦绕不休的声音,很吵,很烦,很乱,来来往往无非那几套话术,他都能熟练背诵了。

接着,是河水汹涌的哗哗声,一个女人紧挨着他坐了下来,身材高挑,头发枯槁,鹅蛋脸焦黄而干瘦,一双眼睛深深凹陷,眼角红得像哭过。她温柔而慈爱地望着雷伯恩,面容跟他六七分像,大约过了一瞬又一瞬,雷伯恩只是眨了下眼,女人“唰”地起身,一手撑住前面的栏杆,抬起右腿跨了过去,飞扑进了湍急的河里。灰暗的水流浪花四溅,很快便吞没了这个牺牲品,不多久,她又浮上水面,头和脚都浸在水中,背部朝上,看不见脸,蓬乱不堪的裙子鼓胀得像个枕头,在河床中无声无息地漂泊远去。

亡灵从女人的尸体上飘出,它在重复地喊一个名字。

阿南,阿南。

雷伯恩骤然惊醒,弯腰去看洛克伍德,他眼珠鼓凸得像金鱼眼,整张脸青紫肿胀,因为苟延残喘,躯体时不时抽搐两下,丑得难以名状。

“我勒紧你的时候,手劲很大,但不会很疼,你的呼吸会被一点一点阻断,你的大脑会变得空白,甚至眼冒金星,产生一种羞耻又无与伦比的快感,你的意志会四处游走,带你去到你最在乎的人身边,然后你意识到你要死了,于是你变得不甘心,开始拼命呼吸,但那有什么办法,我又不会松手,你就快要死了……”雷伯恩在洛克伍德断气前,伸手虚虚流连了一下他的脸,“很受用的对不对?我体会过这种滋味儿。”

可惜没人回答。

雷伯恩又勒了几下,等那人像没气的自行车一样,蹬得越来越慢,一直到彻底不动了,才脸不红心不跳地起身,打了个响指:“收尸。”

两道人影从墙里走出来。

“得令。”

艾萨克踢了尸体一脚:“你说说你,惹我们首领干嘛,死不瞑目了吧……我们首领的好脾气只留给自己人,让你作。”

赫德森沉默地清理残局,瞧见了雷伯恩顺着手套滴下来的血。

一滴,两滴,三滴……几乎汇成了一条血线。

临出门,雷伯恩扔掉了血手套,乔托从阴影里现身,接过蒙尘的外衣,又递上一件一模一样的衣服,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

“买个酒这么慢?是不是在我眼皮子底下,干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儿?”冷沦靳等久了,下车等在马车边。

“我嘴馋,怪我。”雷伯恩抖机灵,“下次不这样了,放我一马嘛。”

冷沦靳叹了口气,轻轻捉住雷伯恩两只手,带人上车:“黑市的血绳见血生贪,不及时处理会有麻烦。过来,我的血石对你有帮助。”

“什么黑市,什么血绳,哪儿有血?”雷伯恩把手往袖口缩了缩,“两杯酒而已,那老板是个老掉牙的驼背,查岗查这么严吗?还要套话……”

马车又动了。

冷沦靳不由分说拽过雷伯恩,但并不粗暴,动作十分小心,让他自己看手心的擦伤:“没血,这是什么?”

无法计数的条形伤痕,像是老树开裂的树皮,记录着无数次与绳子的“亲密接触”。

雷伯恩咕哝着:“不小心给杯子口划了几下嘛,谁知道那里的酒杯质量那么差劲……”

“什么杯子这么剌嘴?嘴唇破了吗,我看看。”

说着,冷沦靳垫住雷伯恩后脑勺,跟他接了个吻,血石温养着冒出血珠的伤口,冷沦靳在他身上摸摸碰碰,用的劲儿也不敢大了,仿佛他是件易碎的瓷器,拿起、放下都得仔细得紧。

近距离看,冷沦靳长了张很有动态性张力的脸,三庭五眼和四高三低都极为标准,眼型偏猎人眼,刀眉,眉尾锋利,独特的气质加上略到好处的眉压眼显得他亦正亦邪,下颌骨清晰流畅的同时,下半张脸内收,面部平整度极高,整个线条走势找不到一丝过于凸出或凹陷的地方,第一眼视觉冲击力非常强,更何况挨得这么近……

雷伯恩眼睫飞动,耳根微微红了,冷沦靳捏捏那里,雷伯恩垂下眼,这一瞬间心甘情愿让他检查。

冷沦靳:“手勒着绳子,勒那么紧,不疼吗?”

从发现雷伯恩也是有痛觉的,而且是其他人数倍之多后,冷沦靳开始警惕一切会让他受伤的事物,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利器,有时候连稍尖的桌角都得肖故磨平了才会领着雷伯恩过去。

冷沦靳摸上雷伯恩的脸。

这个人好像所有科目中神经系统最复杂的无脊椎动物,敏感的神经元分布在各个部位,可以形成各自独立的体系,区分身体不同部位、不同性质的疼痛强度。

可他有这样的优势,却从来不管,也不理睬。

冷沦靳脸上的表情变得很淡,像白水稀释过一样。

从之前的手铐到现在的血绳,雷伯恩明显对黑市疏于了解,他掌权多年,地狱之门开得快比肩黑市了,会落下那么肥一只漏网之鱼?

还有他身上那些疤痕……

他是易留疤体质,以前受伤了、躲不过了,怎么藏住自己?找古德公爵还是任籍?

雷伯恩迟疑了一会儿,盖上冷沦靳贴在脸上的手,在他掌心蹭了蹭。

血石确实是好东西,他的伤口很快愈合得七七八八,这种由血猎或相关血族研究者斩杀吸血鬼后熔铸而成的力量之石,不光数量稀少,还不挑主子,可以大大提高持有者的力量,冷沦靳月圆之夜虎口夺食,回想起来,多少有点赌的成分。

“博士告诉你这种办法的?”

“他不告诉我,我自己也快琢磨出来了。”冷沦靳说,“你什么时候能让我少操点心?”

雷伯恩闷笑起来,笑完了,两人相对无言,他问:“你以前受伤了怎么办?”

“我吗?”冷沦靳思考了片刻,从年深日久的日数里筛选着遥远的回忆,“小时候受伤比较多吧,那时候皮实,性子也虎,整天青一块紫一块,不过疼完了哇哇哭两声就过去里,大部分没印象了,七八岁能记事的时候,为了不让自己跟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饥一顿、饱一顿,学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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