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梦云珍惜一切被珍惜的机会。
自从在朋友聚会第一次见过盛捷之后,他那颇具深意的目光就一直缠绕在她的心头。他会在她喝水时投来沉甸甸的目光,也会在她吃鸡翅时状若无事地递过来一张纸巾,他似乎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她,这令吴梦云既惶恐又欣喜。
她于是喜欢上了被他喜欢的感觉,开始一点点注意到盛捷那突出的身高,长期锻炼的精壮身材,斯文的金丝眼镜,和浓眉下的黑亮眼珠。每次偷偷窥视他,吴梦云体内就会莫名涌出一种奇妙的失重感,好像是小时候从高处跳下,就能获得大量多巴胺和肾上腺素,反映到大脑里,则成了原始而不加修饰的快乐。
吴梦云于是渐渐发现,好像有盛捷在的地方,她的眼睛就无法再看向别处。
而后的一次饭局中,他一反常态地开始引诱她。她其实早就听出了弦外之音,可最后还是顺从上了他的车,随便他把目的地定在哪里。
盛捷是那么自由不羁,和她以前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车子没有目的地,他聊天的内容也漫无边际。在她强装镇定的视线里,他仿若一只急欲开屏的孔雀,迫不及待地展示自己与众不同的羽毛。音乐旋律靡靡如妖蛇,不由分说顺着耳廓钻进吴梦云的身体。风中传来一阵令人迷醉的铁锈味,她撩开吹乱的头发,才发现他原来离自己好近。在猛烈的心跳声中,她这才明白,那股铁锈味来自他的身体。
她于是闭上眼睛,甘愿做他的俘虏,纵容他为所欲为。
可那时,她明明不是他的女朋友,甚至那只是他们见的第五面。
几天后是吴梦云的生日,盛捷空手而来,说之前用她的生日买下了一千块的双色球。
“中了吗?”吴梦云有些期待地问。
“你欠我一千块。”
盛捷的音调有些严肃,害得吴梦云愣了一下,随后笑着靠上了他的胸膛。
谈婚论嫁时,不出意外地,父母都不喜欢盛捷。吴梦云看父亲的态度,好像他的反对不止是因为盛捷的家境。
她开始不吃饭,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不跟任何人见面。刚开始父亲还以为她只是在耍性子,可惜低估了她的坚持,他没想到自己辛苦养大的女儿,会为了一个才相处一年的男人,绝食三天三夜。
最后她赌对了,赌对了父亲对她的爱,在生命面前,好像什么都可以妥协,什么都可以退让。
之后就一切如她所愿,拍照、领证、办酒。只是父亲似乎一直咽不下那口气,没有通知任何亲友来参加她的婚礼。她怕盛捷尴尬,只好巧言相商,索性把婚礼宾客的范围缩到最小。可席间,她还是听到父亲借着酒劲大声说——
“知道吧,能娶我女儿,是你三生有幸,祖坟冒青烟了!”
她不服气,悄悄将盛捷拉到一边,“别听他的,能嫁给你,才是我三生有幸。”
再之后呢?婚后的生活真的如她所愿了吗?
吴梦云不愿再回想,可那些如刀锋般锋利的细节,一寸寸切割下她的满怀憧憬。其实她的选择只是对原生家庭遗憾的投射,但她下定决心嫁给他时,完全没有想过这么多。她抬起头,镜中那张憔悴、毫无血色的脸面对着她,好似在拷问她,到底对自己做了些什么。
她念念不忘的初见细节,盛捷似乎只稍稍花点心思,像背诵伪证一样流利,就足够令她一次次确认所谓相爱的证据,并为此答应他的一切无理要求,可惜她知道得太晚了。
婚前,他一直说最在乎的人是她。可婚后,她才发现不是这样的。他的家人、她的家人、同事、邻居、同学、朋友,甚至是路人,每一个都是他精彩表演的观众。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期待被人目击,被人夸赞,仿佛他是世界第一大善人,别人家的好老公。
可一旦有人提起她对他多好,说他娶了她是三生有幸的时候,愤怒和骄傲就瞬间蒙蔽他的双眼——她要遭殃了。盛捷大学起就练习散打,她之前还不信,直到他的拳头第一次砸到自己身上时,她才知道带他实现了阶级跃迁的自己,已成了他前半生可耻的印迹。
听话这个词,原来可以对孩子表示赞赏之意,如今看来,是个十足的贬义词,它代表着剥夺了人作为个体的独立性。
但这个词,放在吴梦云身上刚刚好。嫁给盛捷,做全职太太,堕胎……每一项他的要求,她都十分听话地做到了。
吴梦云怀疑自己也许根本就不是个活人,只是一具没有思想的躯壳,方便随意操纵。不同的是,小时候在她背后的是父亲,现在变成了盛捷。
在床事上,盛捷追求的永远是新鲜和刺激。可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一个男人,她无从学习,每次□□总是平平淡淡,像在泳池里被水流裹挟着向前。
“跟条死鱼似的。”这是有次下了床,盛捷对她的评价。
死鱼?
她连死鱼都不是,她只是一个长了面目的□□,每日小心翼翼地等在家里,随时准备敞开自己,接纳他的欲望。
盛捷成绩一般,执业水平也一般,借了女婿这个名号的光,被吴梦云父亲安排进了一家医院做医生。不是三甲医院,他又只接待急诊,日子过得很清闲。盛捷凭借谦和的态度,居然令患者对他格外满意。独留吴梦云像株奉献了全部的氧气和水分的植物,日渐枯萎。
在外人看来,沈炜是盛捷最好的朋友。他们同行,又是师兄弟,无话不谈,惺惺相惜。可当她终于忍不住对他发难,问他衬衫上的口红印是怎么回事时,他才痛哭流涕地对她展露了心底那隐秘的角落。
她看着肩膀微微颤抖的他,陷入了混乱。说实话,要消化掉那套不合理的说辞很难,可她最爱的男人已抛下全部自尊,向她袒露暗藏心底最难以启齿的秘密。她于是懵懵懂懂地露出体谅的微笑,内心却同时感到了一阵压过爱意的汹涌惶恐。
未来的一天,当她失去了价值,他又会怎么对她?
可惜体谅没有换来相应的回馈,境况反而愈演愈烈。他开始夜不归宿了,每次都是不一样的借口。大大小小的理由排列在一起,全部指向了同一个终点——出轨。
当他醉醺醺地回来时,她什么都试了,软磨,硬泡,盛捷都依然故我。有次她不过多问了一句,就被攥住双臂,像风中的稻草般剧烈摇晃。
“我已经回家了,你还要我怎么样?是不是对你太好了,啊?”
他因愤怒而喷溅出来的口水,还带着53%的酒精含量。
“怎么?靠我养着的废物还要宣誓主权了?你有什么资格?也不撒泡尿看看你自己?一天穿成什么鬼样子?”
她保持不住重心,几次踉跄着,终于像一片不堪重负的云,摔落在地。
再之后——
拳头。
皮鞋。
雨点般砸到身上,她竟也不觉得疼了。
反正不是第一次了,待会他就走了,一切都会好的。
——自从上次被打,她拒绝和他同房之后,他就索性消失几天,等她能伺候他了再出现。
其实,不是没有尝试过逃跑,可每次他都有办法把她带回来。
“只是斗嘴嘛,怎么闹到妈这里来了。我给你认错好不好?”说着他就在她妈面前笑盈盈将她牵起。
“别闹了,快跟女婿回家吧。”
她张了张嘴,试图解释自己的处境,却被妈妈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以后这么点事就别往家里跑了。女婿啊,我们家女儿从小娇生惯养的,你多担待。”
她不可置信地看着妈妈面不改色地说着这一切,不知是哪里来的寒气,令她情不自禁抖了一下。无能为力侵蚀着她的每一处关节,骨髓,似乎每一个细胞都鼓噪着,叫嚣着同一句话——
认命吧。
她曲下双膝,冰凉的触感令她不由打了一个寒颤。
认命吧。
右手向前,用湿抹布轻轻擦去冰箱角落留下的一小摊血渍。
该认命吗?
左手下意识摸上了后脑。
不!
她站了起来,拨通了韦临松的电话。不是不想打给池雨,而是一种该死的羞耻心令她数次放弃了。池雨早在婚前就话里话外地提醒过她,和盛捷相处得太短了,万一他并非结婚的最佳人选怎么办。她不听,仍执意要嫁给他。现在出了问题,她怎么还有脸去向她求助?
用跟韦临松借的八万块钱,她在离市区很远的地方,租下一间很小的门面,想要开一家饮品店。店名她在借钱之前就想好了,叫方迟。她已在心里设计好了未来的一切,除非盛捷同意离婚,否则绝不回去。
结果呢?
盛捷在电话里咳了几声,说自己为了找她病了几天。
“云云,我不喝酒了,求你回来吧。”
她心一软,又鬼使神差地回去了。打开卧室门时,窗外一只不知从哪来的鸟撕心裂肺地叫着,似乎在嘲笑她的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