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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第九十三章 富士山下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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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催我:“你昨天不是说下午还要练琴吗?快去快去。”

我松手,捧起他的脸贴近,吻一下那光洁的额头,我就已经很知足了。竟客见我要走,对我感激地笑。

对陈竟客是不能提家的。

他能很理所当然地称我们现在的公寓为家。这个我们的小小乌托邦,与世隔绝的避风港,也能若无其事的问起我港城的家:好久没回家看看,没关系吗?

他对所有关于家这个题材的影视文学都来者不拒。

唯独对此特指的,不是别人的,不是由艺术形式这种虚无缥渺的东西寄托精神的——家而反感。

提到特有意指,他的家,竟客往往会顾左右而言他。

连陈竟客这么百无禁忌的一个人,都如此忌惮。我不敢问。他也应该不希望我问清楚。

那天从琴房出来,遇见的恰好就是兴致不高的竟客,他还坐在沙发上玩switch。我走过去,一股浓烈的威士忌麦芽香扑鼻而来。

他的脸醺红,见我来,也不避着点人,他举起冰杯,仰头就是把剩余的澄黄酒液一饮而尽。竟客舔过嘴唇,像挑衅般对我一笑,说:“抱歉,喝了你的私藏,味道不错。”

酒恐怕没被他醒透,淳厚的煤灰味重到呛人,成年后从老宅搬出来住的第一天,我也学着圈子里的其他人,顺带塞满一柜的酒。

我向来没兴趣一个人自斟自酌,倒是现在让陈竟客享受上了。

“喝了多少?”

我拍拍他的脸,问他,他的脸发热,混着酒气的呼吸吹拂在我的手上,竟客喜欢坐在窗边,余晖毫不吝啬,暧昧地把他影子拉得好长好长。

他闭上眼,重量靠在我的掌心,喃喃道:“没多少,就一点点。”

“下次要等我。”

他轻轻点头,抱住我的手。

那应该是那段时间,港城为数不多最后几天的好天气,夕阳也拖了好长,天边的海水都被染作澄红,天没黑,室外更亮,所以透过落地窗,我只能窥见我们影子模糊的重叠,碰撞。

“行山…”他无意识的依赖我很受用,我总喜欢,也总期待陈竟客透出这么孩子气的一面,每到这时,就连隐隐作祟的不安都化成了装作大人的洋洋自得。

似乎这就显得我可靠又值得爱。

他说:“你亲我一下。”

我一向对他言听计从。

所以,我如了他的愿。

我又,怎会让陈竟客不如愿?他的头只能微微后仰,贴上冰冷的玻璃,蓦然贴近,呼吸交错蒸腾,好像海景起了层薄薄的白雾,那么温和,用手指去一抹,我把水珠往他脸上擦。

他估计是嫌脏,又碰巧一偏头,水珠从他喉结上滚落,没入卫衣大开的衣襟深处。

竟客眼里才像真蒙了层水,疑惑地看我,他喉结滚动,似乎尝试吞咽什么。

话语,还是爱欲?

可能他喝的酒太烈,熏得我的头都有点晕。

他这回任由我抱着他了,GAME OVER的手柄早早被熄灭屏幕,丢到地毯旁。

他躺倒在我膝上,抿着唇,安静又柔软,只要我想,我也能,一低头去吻他。

竟客也只会迟钝地受着,手指还要勾住我的衣角,让我不要乱动,不要走。

这时候,有谁还能想到,他是陈竟客,荧幕里万人仰望的三金影帝。

又有谁能猜到,我与他当真相知相爱,鱼水相融。

“西藏…”

他大概也知道自己这幅样子出不了门,散步的邀约就此泡汤,却还记得我们的诺言,他闭着眼,像我一样感受夕阳的余温一点一点冷却,泛上几丝夏日未褪的暑气。

他说:“我二十三岁那年,又补上了回,把十七岁没来得及看的风景,全都补上了。”

“为什么是六年后…”

我用手指描摹他的脸,颧骨、眉毛,鼻梁,带着凉意的嘴唇,我意有所指的太明显,他呸了一下,别开我的手。

“因为六年后才有时间,当时拍完了《何当一城山》,我好不容易找到假期……坐在大巴上,高反逼得人想吐。”

“我也是夏天去的,海拔高,确实更冷,后座夫妻不知道怎么想的,那么小的孩子也带上车,”他抬手比划了下,一挥一按,像是比了个正方形,“哭,哭得震天响,导游讲什么我一句都没听清,太久没去,感觉身体素质还真比不上背起包就去的十七岁了。”

“你现在也还不是这样?”

他低低地笑了:“现在,现在……是啊,不过没那个冲劲了,现在是随波逐流,走到哪算哪。你懂什么,男人有几个十七岁,这和以前不一样……”

他问我:“我刚讲到哪儿?”

他醉得迷糊,眼睛却亮,如果港城夜里能不用望远镜就看得到星星,我竟觉得,也应该不过如此了。

“讲到坐车。”

“对,坐车…”他嘴上附和我,说的是另一回事:“那边的山都是连片的,让人怀疑脚下的大地是怎么形成的,草场很大,不像内蒙,川藏的草长在群山里,扎着冻土生的,踩下去是实的,一开始,我不敢踏…”

“然后呢?”

“然后啊,那边主人家的女儿,十几岁的样子,骑着马牧羊,还有她的兄弟,摇着铃铛。羊就跟在马身后一颠一颠跑,藏语说起来像唱歌,和我讲话。”

他没等我回答,接着自顾自讲:“那姑娘看我那样子笑的合不拢嘴。马鞍我记得,是一块绣了图案的蓝底布,旁边都是彩色布片缀在上面,小纸片一样,绣的人肯定手很巧,我猜应该是她。她对我笑,还说了几句藏语,我听不懂,问向导,请向导翻译给我听。”

陈竟客是懂得怎么勾起我好奇心的,他调整了个更舒服的躺姿,这才慢悠悠接着开口:“那个姑娘讲:不要紧,草是踩不坏的,现在是夏天,下场雨它们就长回来了。”

“那边的土太贫瘠了,你见没见过做绿肥的那种花,粉红,紫色,白色,小姑娘的马背就在上面颠簸,她掐几朵很小心的捧在手心里给我看,她讲现在是夏天,冻土化了就会有好多花,羊不吃这些,都喜欢用嘴拱土去吃嫩发的草茎。”

“然后,我就跟着他们骑马,进垭口的谷地,放完羊,再回来,磨的大腿都痛的很。”

他好像叹息,喊我:“行山,你说生命是不是很顽强,马跑过,牛羊啃过,人踏过。种子还在,根还在,它就会发芽长出来,牛羊的眼睛都像有灵性,马也是温驯。”

我问他:“有没有去布达拉宫?”

他点头;“不过没看多久,我就走了。那边夜里还是冷,主人家很热情,讲真的,那时候我对酥油茶的味道好奇很久了。”

我已经习惯了他讲话颠三倒四,毕竟也不能对一个喝完我小半瓶威士忌的人要求更多,我顺着他的话问:“冷为什么不喝酒。”

我这迷迷糊糊的酒神恐怕只有七分醉,竟客将他整个人摊成一摊,头差点磕到地板。

我拿手去护,他这副样子又好气又好笑,他眯起眼睛,命令我道:“我想到床上去,脖子好酸。”

“你抱我。”

他向我伸手。

肥皂剧里的幻想终得实现,他很轻,腰窄且软,他估计是怕我把他摔了,搂我搂得也很紧。我顾不得什么绅士风度,肆无忌惮地将他抱好。

我们在恋爱,这有什么?

“不喝酒。”

他说话的时候,我刚把他好好放在床上。竟客一骨碌扯过被子,翻身把自己盖好,脸半埋进枕头里了,却还固执牵着我的手。

“喝多了,会忘记。”

他眼睛很亮,抬手拨开我的几绺头发。

“我想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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