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在陆家,人生只有两个词:算计,厮杀。
陆家家大业大,规矩冷硬如铁,亲情薄如纸。从懂事起,我就知道,我这一生,要么站在顶端,要么死无全尸。
所以我步步为营,冷血狠绝,身边没有信任,没有软肋,更没有所谓的感情。
直到那天晚上,我输得一败涂地。
同族叔伯联手外人设局,心腹背叛,手下折损大半。我被人围堵在暗巷,棍棒与刀锋齐下,每一下都冲着致命处去。后腰那一刀最深,血涌出来的时候,我甚至能感觉到体温在快速流失。
他们把我扔在最脏最偏的巷尾,像扔一袋垃圾。
雨水砸在身上,冰冷刺骨。
视野发黑,听觉模糊,血腥味、泥土味、雨水味混在一起,呛得人窒息。
我以为,我陆承渊的一生,就这么结束了。
死在无人知晓的巷子里,死在自己人的算计里,连一块像样的墓碑都不配拥有。
意识沉下去的前一刻,我听到了脚步声。
很轻,很稳,不慌不忙。
然后,一把伞微微倾斜,遮住了我头顶的冷雨。
我费力掀开眼。
昏黄路灯下,站着一个人。
身形清瘦,眉眼温和,皮肤很白,像被温水养出来的人。他身上没有戾气,没有算计,没有我熟悉的一切肮脏与黑暗。
他就那样站着,干干净净,安安静静,像一束猝不及防闯进来的光。
那一刻,我脑子里所有的权谋、利益、仇恨,全都停了。
世界安静得只剩下雨声,和他的呼吸。
我这辈子,第一次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
不是见色起意,不是一时兴起。
是深渊里抬头,忽然看见人间。
他蹲下来,声音轻轻的,带着一点无措,却又很坚定:
“先生,你还好吗?我送你去医院。”
他的手碰到我肩膀的时候,我几乎是本能地攥住了他的手腕。
很细,很暖,很软。
我哑着嗓子,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警告:“别去医院……他们会找到我。”
我不想刚看见光,就把光拖进地狱。
他愣了一下,睫毛轻轻颤动。
那一瞬间的神情,柔软得让我心口发紧。
然后他说:“好,不去医院。我带你回我家。”
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
这个人,我要锁在身边。
谁也不能碰。
谁也不能抢。
他扶我的时候很吃力,身形明明那么单薄,却咬着牙,一点一点把我往他住的地方拖。
我大半重量压在他身上,能清晰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
干净,温暖,安心。
是我过去十几年里,从未拥有过的东西。
我靠在他肩上,意识越来越模糊,却死死记着他的侧脸,记着他的声音,记着他掌心的温度。
昏迷前,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陆承渊,你要是活下来,这个人,你必须抓牢。
哪怕不择手段。
再次醒来,是在一间很小很旧的公寓。
陈设简单,干净整洁,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地板上。
空气中没有消毒水味,没有血腥味,只有淡淡的、让人安心的烟火气。
然后我看见他端着粥从厨房出来。
穿着宽松的家居服,头发软软的,眉眼温顺,整个人柔和得不像话。
那一刻,我心里那座坚冰筑成的城池,轰然倒塌。
我活下来了。
我还拥有了光。
我立刻决定——装弱。
不是演,是本能。
在他面前,我不想做那个杀伐果断、人人畏惧的陆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