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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本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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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沈晚有一个笔记本。

封面是墨绿色的,摸上去有细微的纹理,像一片被压平的苔藓。她在学校超市的文具区一眼看中了它,拿起来翻了翻,又放回去。走了一圈,又回来拿起来。最后结账的时候,收银员看了她一眼,大概觉得这个女生对着一个笔记本犹豫五分钟有点奇怪。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犹豫。也许是因为她觉得,买这样一个好看的笔记本,必须用来写点“重要”的东西。而当时的她,不确定自己有什么东西是重要的。

后来她知道了。

那个笔记本的第一个字,写在十月的某个深夜。

那天是社团例会后的晚上,她躺在床上,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程越分享《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时说的话。她坐起来,打开台灯,从书包里掏出那个墨绿色的笔记本,翻到第一页。

笔尖悬在纸面上方,停了很久。

然后她写:

“真正的完整,是同时拥有两种能力——既能像纳尔齐斯一样思考,也能像歌尔德蒙一样感受。”

——程越,2021年10月13日,读书社团分享

她写完这行字,又觉得不对。这像是课堂笔记,不是她想写的东西。她翻到下一页,重新写:

今天他说的那句话,我想了很久。

我好像只会感受,不会思考。读一本书,我知道它好,但说不出为什么好。看一部电影,我会哭,但说不出为什么哭。那些情绪在我身体里转啊转,像水在杯子里晃,但我找不到倒出来的方法。

他能。

他把自己的杯子擦得很干净,水倒出来的时候,是透明的,能看见底下的花纹。

我也想变成那样的人。

她写完,合上笔记本,关掉台灯。

月光从窗帘缝隙里漏进来,细细的一条,落在墨绿色的封面上。她把笔记本压在枕头底下,躺下来,闭上眼睛。

心跳声在安静的夜里显得很响。她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只是写了几行字而已,没有人会看见。

但她知道,从今晚开始,这个笔记本会变成她的秘密。

一个不能说出口的、只能写在纸上的秘密。

二

那个墨绿色的笔记本,慢慢变成了沈晚的另一个大脑。

不是用来记课堂笔记的——她有一个专门的笔记本做那个,灰扑扑的封面,里面是工工整整的文学史年表和作品分析。墨绿色的那个不一样。它是混乱的、跳跃的、不讲逻辑的。有时候是一段读后感,有时候是一句突然冒出来的话,有时候只是日期和一个名字。

名字只有一个。

她从来不写全名,只写一个字母:C。

*10/20 C今天穿了一件灰色的毛衣。很好看。不,我是说毛衣很好看。不,我什么都没说。*

*10/27 社团活动,C坐在我对面。我全程没有抬头看他。但我能感觉到他在那里。像冬天教室里那台嗡嗡响的电暖器,你不用看它,你知道它在。*

*11/3 今天在图书馆又遇见C了。他在三楼靠窗的位置,我在二楼。我没有上去。我在二楼坐了一下午,看了三十页书,一个字也没记住。*

*11/10 室友问我为什么每周三都要换三件衣服才出门。我说因为周三有社团活动。她说“哦,那你很重视社团活动啊”。我说嗯。她没有再问。*

我觉得她看出来了。

不,她没有。

万一她看出来了呢?

算了,不重要。

这些字迹有时候工整,有时候潦草。心情好的时候,一笔一画写得很慢;心情乱的时候,字迹像被风吹过的麦田,东倒西歪。

她有时候会翻回去看之前写的那些,然后觉得自己像个傻子。

“他像冬天教室里的电暖器”——这是什么奇怪的比喻?谁会拿电暖器形容一个人?

但她说不出更好的比喻。他就是那样的。不声不响地在那里,但你没办法忽略他的存在。你走进一间教室,第一眼看见的不是他,但坐下来之后,你的所有感官都在悄悄地指向他。像电暖器散发的热,你不用伸手去摸,你知道它在。

她把这个比喻写下来,想了想,又在下面画了一条线,写着:

这个比喻太蠢了。删掉。

但她没有真的删掉。她只是笑着看了一会儿,然后翻到新的一页。

这个笔记本有一种奇怪的魔力。在外面,她是那个安静的、不喜形于色的沈晚。同学说她“淡定”,室友说她“闷”,妈妈说她“什么都憋在心里”。但在这个墨绿色的封面底下,她允许自己成为另一个人——一个会心跳加速、会胡思乱想、会写出“他像电暖器”这种蠢话的人。

没有人知道这个笔记本的存在。

她把书桌的抽屉上了锁,钥匙放在笔袋最里面的夹层里。每次写完之后,她都会把笔记本放回抽屉最底下,上面压着几本专业课的教材。

像一个考古学家埋藏文物。小心翼翼地,一层一层地,把自己的秘密藏进时间的土层里。

她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人把它挖出来。

也许永远不会。

也许有一天,她自己会把它挖出来,然后笑着摇摇头,说:那时候真傻。

但那是以后的事。现在,她只是需要把它写下来。那些说不出口的话,那些找不到出口的情绪,那些在胸口转了一整天、转得她喘不过气的东西——只有落在纸上,她才能呼吸。

三

十一月下旬,读书社团的分享主题是“孤独”。

沈晚坐在角落里,听大家轮流发言。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吃饭”,有人说孤独是“没有人理解你”,有人说孤独是“在人群里却觉得格格不入”。

轮到程越的时候,他沉默了一会儿。

“我最近在读《百年孤独》,”他说,“马尔克斯写了一个家族的七代人,每个人都很孤独,但每个人的孤独都不一样。有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做小金鱼,做好了融掉,融掉了再做;有人把自己裹在床单里飞走了;有人被蚂蚁吃掉。”

他停了一下。

“我觉得最孤独的不是那些人,是马孔多这个镇子本身。它被建立,被繁荣,被遗忘,最后被一阵风刮走。没有人记得它曾经存在过。”

教室里安静了几秒。

“所以孤独是什么?”他说,“也许是‘不被记得’。”

沈晚坐在角落里,手里捏着笔。

她在笔记本上写:

他说,孤独是不被记得。

那我呢?我孤独吗?

好像不。我存在,我记得自己。我读过很多书,那些书里的字句我记得。我在这个教室里,我记得每一个周三的晚上,我记得每一个人说过的话。

我记得他说过的话。

所以我不孤独。

但如果有一天,他不记得我了呢?

她的笔停住了。

教室里有人在说话,有人在笑,有人在翻书页。沈晚坐在角落里,耳边忽然安静了下来。像有人按了一个静音键,所有的声音都退远了,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声。

如果他不记得我了,我还会存在吗?

这个问题让她害怕。

不是怕他不记得她——他们本来就没有什么交集,他不记得她是正常的。她怕的是,自己的存在感,什么时候开始跟另一个人绑在一起了?

她合上笔记本,深吸一口气。

不会的。她是沈晚。她读过很多书,写过很多读后感,她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世界。她不会因为一个人不记得她,就消失不见。

她把这个念头压下去,像把一朵不该开的花掐掉。

但那朵花已经在土里扎了根。掐掉上面的,根还在。

四

十二月,渝城的冬天来了。不是北方那种干冷,是湿冷的、钻进骨头里的冷。风从嘉陵江上吹过来,带着水汽,贴在皮肤上,像一块永远拧不干的湿毛巾。

校园里的黄桷树还是绿的,但叶子被风吹得哗哗响。沈晚围了一条米白色的围巾,把半张脸藏进去,只露出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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