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繁体版 简体版
追书网 > 飞鸟与高山 > 第2章 黄桷树下的九月

第2章 黄桷树下的九月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例会继续。社长讲了下个月的分享主题——“寻找自我”。有人提议读黑塞,因为黑塞几乎所有的小说都在写这个主题。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沈晚安静地听着。她注意到程越不怎么说话,偶尔插一两句,但每次都能说到点子上。他不像有些人那样急于表现自己,也不像有些人那样沉默到让人忘记他的存在。他就在那里,不高调,不张扬,但你没办法忽略他。

像一座山。

这个词突然跳进沈晚的脑子里,她愣了一下,然后觉得这个比喻很准确。一座不高不低、不陡不缓、安安静静立在那里的山。你不会刻意去看它,但它一直在那里,在你视线的边缘,在你不经意抬头的时候,总是第一个进入你的视野。

例会结束后,大家陆续离开。沈晚收拾书包,把《荒原狼》塞进去,站起来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她侧了一下身,让对面的人先过。

是程越。

他低头看了她一眼——也许只是看了一眼她让开的位置——说了一句“谢谢”,然后走了出去。

沈晚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

那天晚上,她又打开了手机备忘录。这一次,她没有删掉写下的字。

读书社团。他也在。他叫程越。数学系。也喜欢黑塞。

她盯着这行字,觉得它太长了,太刻意了,像一个想要证明什么的小学生作文。但她没有删。她在这行字的下面又加了一行:

今天没有看清他的脸。但还是觉得他的背影很好看。

然后她关掉手机,翻了个身。

窗外有虫子在叫。她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教室里的画面——长桌,书本,暖黄色的灯光。还有对面那把椅子,坐着一个很高的人,说话的时候会微微偏一下头。

她不知道这种感觉叫什么。

她只知道,从今天开始,她有点期待下个月的社团活动了。

四

大一那年的秋天,沈晚养成了一个习惯。

每个周三下午,她会提前半小时到图书馆,还掉上周借的书,再借新的。然后她会坐在靠窗的位置,翻一会儿书,等到五点半去食堂吃饭,七点去参加社团活动。

这个习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说不太清。大概是从第二次社团例会之后——她发现自己会在周三的上午就开始想晚上穿什么衣服,会在下午的课上走神,会在走进三教201的时候心跳加速。

她告诉自己,那是因为期待社团活动。不是因为某个人。

但她在活动室里挑的位置,总是能看见程越侧脸的那个方向。

她把这归结为“习惯”。人都会习惯坐在同一个位置,就像习惯吃同一家食堂的同一道菜。这跟那个人没有关系。

真的没有关系吗?

她不回答这个问题。

十月的分享会,主题是“寻找自我”。有人分享了《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有人分享了《德米安》,有人分享了《挪威的森林》。程越是最后一个发言的。

他站起来,手里没有拿书,只是安静地站了几秒,然后说:

“我想分享的是黑塞的《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这本书讲的是两个人,一个理性,一个感性,一个留在修道院成为思想者,一个走出去经历世界成为艺术家。他们走了完全不同的路,但最后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成了对方。”

他停了一下,目光落在桌面上,像是在跟那些看不见的文字对话。

“我以前觉得,人应该选择一个方向,理性或者感性,思想或者艺术,然后一直走下去。但现在我觉得,也许真正的完整,是同时拥有两种能力——既能像纳尔齐斯一样思考,也能像歌尔德蒙一样感受。”

他说完,微微点了一下头,坐下。

教室里安静了两秒,然后有人鼓掌。

沈晚没有鼓掌。她的手指捏着书页的边缘,捏得有点紧。她在想他说的那句话——“真正的完整,是同时拥有两种能力”。

她觉得自己只有一种。她会感受,但她不擅长思考。不是那种数学意义上的思考,而是……对世界、对人生、对自我的那种清醒的、系统的、有逻辑的思考。她读书,她感动,她在心里跟那些文字对话,但她说不出那些感受的来龙去脉。她只是觉得“好”,却说不出“为什么好”。

而他能。

他读一本书,能把它拆开,看见里面的骨架,然后重新组装,告诉你它为什么长这个样子。这不是卖弄,不是炫技,是一种真正的、深入骨髓的理解力。

沈晚忽然觉得自己很浅。

那天晚上她回到宿舍,翻开《荒原狼》,想写一篇读后感。她写了两行,删掉;又写三行,又删掉。最后她合上笔记本,关掉台灯,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

她想起自己之前写的那条备忘录——“他也在。也喜欢黑塞。”

“也”这个字,真自大。

她删掉了那条备忘录。

从那天起,她开始更认真地读书。不是以前那种沉浸式的、跟着感觉走的读法,而是带着问题的、试图理解的读法。她开始在笔记本上写下自己的疑问,然后在书里找答案,再把答案用自己的话写出来。这个过程很慢,有时候一本书要读两遍三遍才能写出像样的感想。

但她不觉得苦。她甚至觉得有一种隐秘的快乐——像是在为自己的某个未来做准备。

虽然她不知道那个未来是什么。

十一月的一个傍晚,沈晚在图书馆还书。她踮着脚想把一本厚书塞进高处的书架,够了几次都差一点。身后伸过来一只手,帮她把书推进去了。

“谢谢。”她转过身。

是程越。

他站在她身后半步的位置,手里也拿着几本书。他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然后走到对面的书架前,开始找书。

沈晚站在原地,心跳得很快。她假装在整理书包,磨蹭了大概有三十秒。她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等他走?等他回头?等她鼓起勇气说点什么?

她什么都没说。她背上书包,转身走了。

走出图书馆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十一月的渝城,雾开始浓了。路灯的光被散射成一团一团的光晕,像悬浮在空中的橘子。她低着头往前走,走了大概五十米,忽然站住了。

她刚才应该说什么的。“谢谢你帮忙”已经说过了。她应该说“你也来借书吗”或者“你最近在读什么”,或者哪怕只是一个“嗨”。

但她什么都没说。

她站在路灯下,看着自己的影子,忽然觉得很想笑。笑自己。一个在书里能跟哈姆雷特对话、能理解悉达多的困惑、能共情娜拉的出走的人,在现实里,连一句“嗨”都说不出口。

她笑了一下,然后继续往前走。

那天晚上,她在备忘录里写:

今天在图书馆遇见他。他帮我放了一本书。我说了谢谢。然后走了。

我真是个笨蛋。

她想了想,又在下面加了一句:

但他的手很好看。

然后她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直到脸开始发烫。她删掉了最后那句。然后她又打了回来。然后又删掉了。

最后她关掉手机,把脸埋进枕头里。

窗外有风吹过黄桷树,叶子沙沙地响。她闭上眼睛,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一声一声的,像是在数着什么。

她不知道这种感觉叫什么。但她知道,从九月那个下午开始,有什么东西已经不一样了。

像种子落进了土里。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就在那里,在某个很深的地方,安静地、缓慢地,准备发芽。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