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是灰蒙蒙的,但是海上的好像散了一点,楚生从二楼的窗户可以看见对面隐隐约约的苍翠群山。
昨天晚上他睡得很好,没做什么稀奇古怪的梦,最难得的是他旁边这位大色魔也老老实实地待了一个晚上。
楚生翻过身,和莫尔斯基面对面。
他的巨型洋娃娃还没醒,深色的睫毛垂在眼睑上,密密的,像蒲公英的绒毛,在眉眼处投下两小块玫瑰色的阴影。
真好看。
人类身上最吸引他的地方就在于眼睛,他喜欢和眼睛漂亮的人交往,席太太是,拜司坦德是,瑟尔小姐和弗朗勒姐妹也是。
就这样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楚生用手指头戳了戳他的脸,看他能不能醒。
“我的脸这么好玩么?”
莫尔斯基的眼睛还没睁开,但听声音也知道他醒来一会儿了。
“不好玩,你醒了也不告诉我。”
楚生推开他搭过来的胳膊,坐起来找自己的拖鞋。
呃,他什么时候把睡衣脱了的?
楚生拉着被子的边缘回头瞪他,莫尔斯基支起一只胳膊撑着头笑眯眯地对他眨了眨眼。
“你是大色鬼,超级大色魔吧?阿斯蒙蒂斯在你面前都要甘拜下风,我真服了你了!”
他气呼呼地把扔在地上的睡衣捡起来迅速套上,下楼去了卫生间。
风呼呼地吹过百叶窗,发出哗啦啦的声响,蒙斯特利已经忘掉了四季的轮回,太阳躲在遥远的北方,天空中总是飘着细细的,蜘蛛丝一样的雨,气温连着降了好几度。
昨天楚生不敢熬夜的原因也在于此,本身他就有些着凉,晚上还因为心疼钱一口气喝了两杯冰奶茶,要是再熬夜,他一定得生病。
他就这点毛病,命贱身子金贵,天生就特别怕疼,生个小病都能把他折腾的死去活来。
他去刷牙的时候,厨房里传来破壁机的声音,看来莫尔斯基也下来了。
这个贪吃鬼,每天一睁眼就是去厨房里找东西吃。
但他转念一想,这样也好,在家里喂饱了他就不会跑出去乱吃了。甚至楚生还可以跟着他毫不费力的得到一顿美食,白来的,这没得挑。
楚生自己也能感觉的到,自从莫尔斯基搬进来和他一起生活后,他就经常会产生一种自己真的得到了幸福的错觉。
虽然在外面还是一如既往地倒霉吧,但他一回家就都忘了。
以前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他总是疾世恨俗,心理老不平衡了,每天不是在骂人就是在骂人的路上,恨不得把蒙斯特利都炸了。
但现在,他简直就像在走童话故事的流程,他们一起生活,养了一只小狗,住在海边温馨的小屋里,钱不多但够花,吵了架不用隔夜也能和好,三天两头就去约个会,和朋友聚餐,那么无忧无虑地放肆接吻和拥抱,莫尔斯基还说会陪着他直到生命尽头……
“靠……”
楚生给自己脸上泼了几把冷水,抬头看向满是水花的镜子,无奈地叹了口气,还来不及让他自嘲,就瞥见身上一大片圆圆的,规整的印子,每个都拳头那么大。
离谱,那家伙的本体是章鱼么?
为什么他胸前有那么多红紫色的印子,简直像是拔了一身的火罐儿。
他转过身从镜子里看自己的后背,倒吸了一口冷气。
“福格?莫尔斯基!!!”
还说他怎么突然这么安分,原来是变战术了啊!
他大爷的,迟早得拿他做一次海鲜大餐。
楚生恶狠狠地刷着自己的牙,对着镜子做出他自以为凶狠的表情。
早餐是海鲜小食三明治配无花果柠檬酱,鲜爽开胃,每一口都像在轻吻清晨山谷的云海。
楚生被勾地犯了馋瘾,饭后又多吃了几块覆盆子小蛋糕才心满意足。
一般来说,海岛上的风比较多,但自从莫尔斯基来到这里后,风就像玩躲猫猫的小孩子一样藏起来了,人类找不到它,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海面上听到它的哭声,证明它曾经来过。
楚生怕冷,衣柜里有好几件风衣。今天出门他里面穿了件混纺羊绒的深色毛衣,下面搭配了一条黑色工装裤和硬皮牛仔靴,外面套了一件长款的军绿色风衣。
这种穿搭早就已经烂大街了,但因为楚生过分瘦削的身形,和总是在眉眼处藏着的几份忧愁,反而衬托出一种不太健康的时尚感。
他在镜子前仔细观察着自己。
为了显得正式一点,他还把自己从伦敦买的那块纪念手表戴上了,即使那块表的电池已经耗尽,时针、分针和秒针永远停留在他遇到海难的那天晚上。但他倒觉得这样也挺有纪念意义的。
像他这样瘦弱的东亚男性在蒙斯特利特别不好选衣服,178cm的身高放眼整个东亚地区当然也不算太矮,但和蒙斯特利的成年男人们比起来就是个孩子的模样,即使是最小号的男装也得专门去裁缝店找人帮他调整,花钱不说,还得笑着忍受他们暗戳戳的嘲笑。
这样窝囊的日子,他是什么时候习以为常了呢?
楚生抬头看了一眼灰蒙蒙的天空,他有些担心路上会下雨,就从门口顺手拿了一把加宽的黑色雨伞。
伞尖顶着地面,他撑着伞把儿站在门口等莫尔斯基打扮好自己从楼上下来。
那家伙可比他讲究的多。
这次楚生让他自己搭一套衣服出来。
他嘴上说着就是玩玩而已,实际上是想看他没有参考会不会把裤腿套到自己的胳膊上。
毕竟莫尔斯基之前能把袜子套在自己头上,还自信满满地说人家电视上那些当兵的都这样,他看着挺帅的就也想给自己试试,楚生当时差点笑瘫在沙发上。
想到这里他赶紧捂住自己的嘴。
这可是莫尔斯基的黑历史,要是被他知道他又在想那个形象,他绝对闹着要在厨房罢工一天的。
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楚生都打算坐在地上了,楼上传来一阵沉稳的脚步声,他站直了抬头去看。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又瘦又窄的薄底黑皮鞋。
楚生给这对鞋的外观打满分。他最爱打扮自己的时候也买过这种贵的要死的皮鞋,完全是男人衣柜里的“美丽刑具”,又紧又绷,弹性很小,但能把脚包裹的特别好看,适合富家子弟装酷提升逼格,但根本不适合普通人逛公园。
但他转念一想,这不是上岸后的小美人鱼么?用不了走二十步,莫尔斯基的脚一定会出血,那感觉和刀尖上跳舞没什么两样。
目光顺着两条长腿继续向上,裤子中规中矩,顺滑挺括,倒是上衣有点看头。莫尔斯基穿了一套非常老派的黑羊绒西服三件套,里面是和他呢子大衣一样颜色的丝绸衬衫。
楚生不用去摸都能想象到那件修身马甲会把他的腰箍得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