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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追风篇·自由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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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李白《上李邕》

【一·永远跑在前面的人】

追风的神格是“自由、忠诚、奔放”。他的时辰是午时——正午十一点到十三点,太阳最烈的时刻。民间称午时为“日中”,阳气达到顶点,万物在此刻最为蓬勃。这正是追风的写照——永远在最热烈的时刻,以最奔放的姿态奔跑。

他的花魂是石榴花。石榴花在盛夏中如火如荼地绽放,花瓣鲜红如血,花蕊金黄似火,在烈日下闪闪发光。古人云:“五月榴花照眼明,枝间时见子初成。”那热烈而不羁的姿态,像一团燃烧的火焰,正是追风性情的写照。

神力显现时,橙色的光芒在他周身飞速流转——不是静止的光,而是流动的、飞驰的、像风一样的光。那光芒带着灼热的温度,像正午的阳光一样炽烈。空气中弥漫着石榴花的甜香和青草的清新——不甜不腻,但让人热血沸腾。一朵巨大的石榴花虚影在他身后绽放——花瓣鲜红,花蕊金黄,在烈日下闪闪发光,像一团燃烧的火焰。

他的能力是极致速度、破邪冲锋、鼓舞士气。他是岁序之境最可靠的巡守者——每天绕着整个境域跑十圈,风雨无阻,雷打不动。他的足迹踏遍了岁序之境的每一寸土地,从东边的桃花林到西边的桂花谷,从南边的荷花池到北边的梅花山,没有他不知道的地方。他的鞋底磨穿了一双又一双,但他从来不换新的。他补。用皮子补,用麻线缝,缝了又磨破,磨破了又缝。鞋底上全是补丁,补丁叠补丁,厚得像一本书。每一针都是一个日子,每一线都是一里路。三千年,他跑了多少里路?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路还在。他还在跑。

“追风,你能不能歇一会儿?”玄墨蹲在树梢上喊。

“不能!”追风的声音从风里传来,断断续续的,像一个人在很远的地方跟你说话。

“你已经跑了三十圈了!”

“再跑十圈!”

“你为什么要跑这么多?”

追风停了一下。只是一下,很短,像一个人在路上捡到一块好看的石头,看了一眼,又放下了。他的脚步没有停,但他的声音慢了下来。慢得像在说一个他想了很久的事。

“因为跑起来的时候,风会说话。”

“风说什么?”

“风说——‘继续跑,不要停。前面有更好的风景在等你。’”他的声音很轻,轻得像在重复一句他听了三千年的叮嘱。“不是风会说话,是我在听。跑快了,风就大了,声音就大了。跑慢了,风就小了,声音就小了。跑不动了,风就停了。风停了,它就听不到了。我不想听不到。所以我不停。”

【二·草原上的少年】

追风的故事,是从一片草原开始的。

四千年前,他出生在草原深处的一个游牧部落。部落不大,只有几十户人家,逐水草而居,春来秋去,像风一样自由。他们的帐篷是羊毛毡做的,白色的一顶一顶,散落在绿色的草原上,像天上的云朵落了地。每天清晨,炊烟从帐篷顶上升起,在晨风中弯成一道弧线,那是草原上最美的风景。不是炊烟美,是有人在生火。生火的人还在,炊烟就在。炊烟在,家就在。

他的父亲是部落里最好的骑手——骑术精湛,速度惊人,据说能在一天之内跑遍方圆百里的草原。他能站在飞奔的马背上射箭,能倒挂在马肚子下捡起地上的哈达,能在马背上喝马奶酒而不洒一滴。他的母亲是部落里最好的歌手——歌声嘹亮,据说能传到十里之外。她的歌声像草原上的风,能吹到每一个角落。她唱英雄史诗,唱草原的起源,唱骏马和雄鹰。

追风三岁的时候,第一次对父亲说:“我想骑马!”

“骑马干什么?”父亲问。他蹲下来,平视着追风的眼睛。他的眼睛是琥珀色的,像草原上的太阳,像秋天的麦田。他的眼睛里有风,有马,有草原。有追风还不认识的东西。追风不认识,但他知道——那东西叫“远”。远到看不到边,远到不知道有多远。但父亲去过。他的眼睛告诉追风——远,是跑得到的。

“骑马跑遍整个草原!”

“然后呢?”

“然后——跑出草原,跑到天边去!”

“天边有什么?”

“不知道。但我想去看看。”

他的父亲笑了。那笑容很亮,很热,像草原上的太阳。太阳不烫,但亮。亮得追风眯起眼睛。他没有闭眼。他看着父亲的笑。笑里有东西。不是笑他,是笑他说的话。说的话里有东西。是“想”。想不是跑,但想是跑的第一步。不想跑的人,不会跑。想跑的人,总有一天会跑。

“好。等你长大了,我教你骑马。”

“现在就教!”

“现在你太小了。”

“我不小!我已经三岁了!”

“三岁还是太小。”

“那什么时候才算大?”

“等你能追上风的时候。”

追风的眼睛亮了。那种亮不是太阳的亮,是灶火的亮,是灯盏的亮,是有人在等你的时候,你推开门,看到的那盏灯的亮。“那我现在就去追风!”

他拔腿就跑——朝着草原的尽头,朝着天空的方向,朝着风。风在很远的地方,但他觉得不远。觉得不远,就不远。觉得能追到,就能追到。他跑了整整一个下午——从日中跑到日落,从草原跑到山丘,从山丘跑到一条小河边。太阳从头顶跑到山后面,影子从脚下跑到前面,跑到前面去了,他就追影子。影子追不到,但他在追。追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在追影子。他以为自己在追风。风也在前面。风也在跑。风跑得比他快,但他不怕。他还小,还会长大。长大了就跑得快了。跑得快了,就能追上了。

他跑不动了,坐在河边喘气。河水清亮的,能看到水底的鱼。鱼在游,慢悠悠的,不像他,急急忙忙的。鱼不急,鱼有河。河不会干,鱼不用跑。他没有河。他只有腿。腿会累,但腿不会停。累了歇一会儿,歇好了再跑。再跑的时候,比之前快了。快了一点点,但他感觉到了。腿知道。腿不会说话,但腿知道。知道快了,知道还能更快。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你跑得挺快的。”

追风抬起头。河边站着一个少年——跟他差不多大,大约五六岁,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带着泥巴。但那双眼睛很亮,像草原上空的星星。他的脚上穿着一双破旧的靴子,鞋底磨穿了,露出脚趾头。脚趾头是黑的,不是脏的黑,是冻伤的黑。夏天冻伤,不是天冷,是血不流了。血不流了,脚趾头就黑了。黑了就掉了。掉了就不疼了。但他的脚趾头还在。还在,就还在疼。疼也不说。疼说了也没用。说了也疼,不说也疼。不说就不疼了?不,说了更疼。说了,别人知道了,别人也疼。他不想别人疼。所以他笑。笑着说话,像不疼一样。

“你是谁?”

“我叫逐影。因为我跑得像影子一样快——你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你比我快?”

“当然。我可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人!”

“不可能!我才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人!”

“那我们比一比?”

“比就比!”

两个少年在草原上狂奔——从日落跑到月升,从月升跑到日出。太阳落下去了,月亮升起来了,月亮落下去了,太阳又升起来了。他们跑了一夜。一夜有多长?追风不知道。他只知道他的腿在抖,他的肺在烧,他的心跳得像有人在里面打鼓。鼓声很大,但他不怕。怕的是鼓不响了。不响了,就是停了。停了,就是到了。到了,就是不用跑了。不用跑了,就是——他不想。他不想不用跑。他喜欢跑。跑的时候,风在耳边,草在脚下,天在头顶。他在中间。中间是最快的地方。不是前面快,是中间快。前面是风,后面是逐影。他在中间。中间不会掉队,也不会迷路。逐影在后面,他不会丢。风在前面,他不会停。

最后——追风赢了。他比逐影快了半个身位——虽然只有一点点,但确实快了。他跪在地上大口喘气,逐影也跪在地上大口喘气。两个人都跪着,头对着头,像两只在打架的小羊。羊不打架,羊顶角。顶角不是打架,是玩。玩的时候,不会疼。疼的时候,不是玩。他们不疼。他们只是累。累了就不会疼。疼是在累之前。累到极限,就不疼了。不疼了,就只剩下累了。累是好事。累了就知道——还在。

“你赢了。”逐影喘着气说,声音断断续续的,像一个人在很远的地方喊。“但我下次一定会赢你。”

“那你来追。我等你。”

从那天起,两个少年成了最好的朋友。每天一起放羊、一起骑马、一起在草原上狂奔。追风永远跑在前面,逐影永远跟在后面——半个身位的距离,不远不近,刚好能看到追风的背影。那背影不大,很瘦,像一根针。针会扎人,也会被人扎。但逐影不怕。他跟在后面,不会被扎。跟紧了,就不会被扎。跟紧了,就不会丢。不会丢,就不会疼。

“追风,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的梦想——是永远跑在你前面。”

“为什么?”

“因为我要替你开路。”追风的声音很轻,轻得像在说一个他从来不需要怀疑的事。“开路的人在前面,走路的人在后面。前面的人会疼,后面的人不会。疼的人开路,不疼的人走路。开的路是给后面的人走的。后面的人走了,前面的人就不疼了。不疼了,就可以继续开了。”

“好,你开路,我跟着。永远。”

“永远。”

他们在大草原上发誓。没有证人,没有契约,只有风知道。风把他们的誓言吹遍了整个草原。吹到很远的地方,远到没有人听到。但风记得。风不会忘。风会吹,吹到下一个草原,吹到下一个听风的人。听风的人听到了,就知道了。知道了,就不会忘了。不会忘了,就还在。还在,就不是永远。永远是到不了的地方。但风在吹。风在吹,就在路上。在路上,就是永远。

【三·大劫降临】

三千年前,大劫降临。混沌的傀儡从四面八方涌来——像潮水一样无穷无尽,吞噬着沿途的一切。草原被烧毁了,部落被摧毁了,无数的人在战火中死去。追风记得那天——天空变成了灰黑色,太阳被遮住了,空气中弥漫着焦糊的味道。不是木头烧焦的味道,是草烧焦的味道。草烧焦了,草原就没了。草原没了,家就没了。家没了,人就散了。散了,就找不到了。找不到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追风和逐影上了战场。追风用速度之力传递军情——橙色的残影在战场上飞驰,比风还快,比闪电还快。逐影跟在他身后——半个身位的距离,不远不近,刚好能看到追风的背影。背影还在,他就不怕。背影不在了,他就怕。怕了就会慢,慢了就会丢,丢了就找不到了。

“追风!东边有敌人!”

“知道了!我去通知啸岳!”

“我跟你一起去!”

“不用!你留下来保护伤员!”

“但——”

“听话!我很快就回来!”

追风跑了。逐影留在了原地——保护伤员。伤员帐篷里躺着十几个受伤的士兵,有的断了腿,有的瞎了眼,有的已经奄奄一息。逐影蹲在帐篷口,握着一把弯刀,盯着远方的黑暗。弯刀是他父亲留给他的,铁柄上刻着一个“影”字。字很浅,但他摸得到。摸得到就知道——父亲在。父亲不在,但字在。字在,父亲就在。他握着弯刀,手在抖。不是怕的抖,是冷的抖。天不冷,但血冷了。血冷了,手就冷了。手冷了,刀就冷了。刀冷了,就钝了。钝了也能用。用的时候,不疼。疼的时候,不是用刀的时候。是用刀的时候,是刀疼的时候。刀疼了,刃就卷了。卷了就钝了,钝了就砍不动了。砍不动了,就完了。

但敌人太多了。逐影一个人挡不住——他被包围了。三个、五个、十个……傀儡从四面八方涌来,把他围在中间。它们没有脸,没有声音,只有灰黑色的、粘稠的、像污泥一样的身体。它们不会说话,不会喊叫,只是不停地涌上来,涌上来,涌上来。它们不怕疼。它们不会疼。不会疼的东西,杀不死。杀不死的东西,会一直来。一直来,直到你倒下。你倒下了,它们就过去了。过去了,就不管你了。不管你了,你就死了。死了就不疼了。不疼了,就好了。好了就可以休息了。

“追风!”他喊道。“救我!”

追风听到了。他用最快的速度跑回来——橙色的残影在战场上飞驰,比风还快,比闪电还快。他看到了逐影——被傀儡围在中间,弯刀已经砍断了,赤手空拳,身上全是伤口。他的左臂被傀儡咬了一口,肉翻了出来,白森森的骨头露在外面。右腿被浊气腐蚀了一片,皮肤变成灰黑色,开始溃烂。他的脸上全是血,分不清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但他站着。他还站着。站着就是没有倒下。没有倒下就是还在。还在就是还有机会。有机会就是——等他。

但他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最后一个傀儡倒下,逐影也倒下了。他的胸口插着一把黑色的剑,剑刃上滴着血。那剑不是傀儡的武器,是混沌的力量凝聚的,灰黑色的,像凝固的烟。烟不会凝固,但混沌的剑会。凝固了就不会散,不散就不会消失。不消失就会一直在。一直在就是——他胸口有一个洞。洞不会好。洞只会疼。疼到不疼了,就是——他不再疼了。

追风冲上去抱住了他,喊了三遍“你醒醒”,没有回应。逐影的身体还是温热的,但心跳已经停了。他的嘴角挂着一丝微笑,像是在做一个美梦——梦里有草原,有风,有追风跑在前面。半个身位,不远不近,刚好能看到他的背影。

追风跪在地上,泪落了下来。

“我跑得这么快……为什么还是来不及?为什么我还是救不了他?”

没有人回答。因为答案很明显——他跑得再快,也快不过死亡。死亡不是赛跑,死亡是终点。终点不是跑到的,是等到的。

他伸手摸了摸逐影的脸,冰凉的。那缕微笑还挂在嘴角,像是在说:“没关系。”

追风没有再说下去。说什么都没用了。人已经死了。

【四·三千年的心魔】

从那天起,追风开始了疯狂的训练。每天跑一百圈、两百圈、三百圈。腿断了接上,肺炸了修复,精疲力竭躺在地上喘着粗气,然后站起来,继续跑。

“还不够快。”他对自己说。“我需要更快。更快、更快、更快。”

他的神力在疯狂的训练中不断增长。但他的心也在疯狂的训练中不断封闭。他恨自己的速度——恨自己跑得不够快。他恨自己的无能为力——恨自己来不及救逐影。他恨自己的迟到——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回来。

“如果我再快一点,他就能活。如果我再快一点——”

但“如果”没有用。“如果”不能让死人复活。“如果”不能让时间倒流。“如果”不能让后悔消失。后悔不会消失,但会变——变成恨。恨自己跑得慢,恨自己不够快,恨自己活着。活着的人才有机会恨。死了的人不会恨。死了的人只会——不再了。不再了,就不会恨了。不会恨了,就不会疼了。不会疼了,就好了。好了就可以休息了。他休息了。追风没有。追风不能休息。追风还要跑。

他把后悔藏在心底——用疯狂的训练来掩盖,用不停歇的奔跑来逃避,用沉默来保护自己。

“追风,你累不累?”雪见问。

“不累。”

“你疼不疼?”

“不疼。”

“你有没有想说的话?”

“没有。”

这是他那三千年里说过最多的话。“不累。”“不疼。”“没有。”因为他知道——如果他说了“累”,别人就会担心他。如果他说了“疼”,别人就会心疼他。如果他说了想说的话——他怕自己说出来的是——“我好想他。”

他跑过的路,加起来可以绕三界无数圈。他穿坏的鞋,堆起来可以填满一座山谷。但他从来没有停下来过。因为停下来的时候,他会听到身后有一个声音——很近,很近,半个身位的距离。

“追风!你又跑在我前面了!”

他猛地回头。身后什么都没有。只有风。风在吹。吹过草原,吹过山丘,吹过河流。吹到很远的地方。远到看不到。但风在吹。风在吹,他就不停。不停就不会回头。不回头就不会看到——身后没有人。没有人在,但声音在。声音在,他就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人,就不用怕。不用怕就不会停。不会停就会一直跑。一直跑就会到。到不了也没关系。在路上就够了。在路上就是——还在。

【五·三千年后的重逢】

三千年后,林晚棠在追风的心魔中看到了那个燃烧的城池。

城池的中央站着追风——穿着血红色战甲,眼睛血红,面对着一群脸孔模糊的敌人。他的枪很长,很重,枪尖上有血,不是敌人的血,是他自己的血。他的手掌被枪杆烫伤了,皮肉粘在金属上,他没有松手。松手就输了。输了就没了。没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你们又来了!”追风的声音嘶哑而疯狂。“又来背叛我!又来践踏我的信任!”

那些敌人不是真正的敌人——他们是追风的心魔。每一个心魔都长着逐影的脸——微笑着、奔跑着、然后倒下。追风一次又一次地杀掉他们——但他们会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因为他杀的不是敌人——他杀的是自己的愧疚。愧疚不会死,只会活。活得越久,就越深。深到拔不出来。拔不出来就一直在。

“追风!”林晚棠冲进战场。“看着我!”

追风看到了她——但那双血红的眼睛里没有认出她的神色,只有杀意。他的枪举起来了,枪尖对准了她的胸口。

“你也是来背叛我的吗?”

“不是。”林晚棠说。她的声音很稳,稳得像在说一件她从来不需要怀疑的事。“我是来带你回家的。”

“家?”追风笑了。那笑声疯狂而悲凉,像一个人在悬崖边大笑,笑自己终于走到了这一步。“我没有家。我只有战场,只有杀戮。让开,否则我连你一起杀。”

“你不会杀我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不是这种人。”林晚棠往前走了一步。枪尖抵在她的胸口,衣服被烫了一个洞,皮肤感觉到了灼痛,她没有退。“你是追风——十二花神中最热血、最忠诚、最重信守诺的人。你可以愤怒、可以受伤、可以痛苦,但你不会滥杀无辜。这不是你的本性。”

“你懂什么?”追风的声音在发抖。枪尖也在发抖。他的手指在枪杆上收紧,松开,又收紧,又松开。像一个人在悬崖边,手抓着一根绳子,不知道该松手还是该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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