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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冷秋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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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冷秋颜并不认同上方这个内容提要,他建议改成‘最长情的陪伴不仅有工资还有自幼许婚的未婚夫’,再不济,原本的‘念平生,寥寥尘世谁能再逢’也很不错。

我:我管你!

我的篇章我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火速踹开碍事的冷秋颜,拿回本篇主动权。

我叫辞芳菲。

本是在找新工作的待业青年一枚,最近收到了鬼市的offer,一下子从找不到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变成年轻有为的杀手。

至于为什么去当杀手,原因很简单——

银槐鬼市这犄角旮旯、黄赌毒三害齐全的地下组织能有什么正经工作?除去偃师面试要求过高的分部,剩下几个没什么好选,不当杀手,难不成去不夜长河摇骰子?赚的也太少了吧?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我顺利通过落花随缘庄面试,过上没有底薪全靠提成生活的杀手。

六隐神镞辣评:“连你这种身出名门的富二代都来银槐鬼市混吃,真不知道外面的世道是有多难过。”

“注意一下措辞,是前名门。”我跟在六隐神镞身后,不情不愿补充。

当杀手花销太大,工资到手还没来得及捂热,就都拿去还武器的贷款,变成彻头彻尾月光族。口袋没钱自然吃不起饭,我只好厚着脸皮跟在落花随缘庄里面最照顾小辈的六隐神镞身边,混口饭吃。

“过期的名门不如狗,至少我看老爷那边的狗餐餐大鱼大肉。不像我,只能吃六叔的无油斋面。”我恨恨道,绝不承认自己曾经想去巧木宫偷狗粮结果被六隐神簇抓个正着。

六隐神簇大概也想起了在巧木宫厨房抓到我的事情,重重咂舌,好奇问:“你到底是怎么沦落到如此地步?”

一般来说,家丑不可外扬。

可是我总觉得六隐神簇问这事应当是想调查我的来历。他是天首的心腹,若连他都不能取信,我在落花随缘庄的职业生涯怕是做到现在就到头了。

况且这件事说起来,和外人关系不大,算是内部问题。

“猫生猫,狗生狗,会偷吃的人上面自然有个会言传身教的榜样。”我抱着双臂神色平静,浑不在意地说:“我那混账老爹偷吃被老妈当场抓包,老妈一气之下断他阳锋,与他和离。他因此一蹶不振,寥寥数年便抱病身亡。树倒猢狲散,不就是这样咯。”

曾经阔绰的组织一日化灰,名门不名门的,到头来不都是一样——饿肚子的时候,谁还管你祖上阔过没有。

说到断阳锋,六隐神簇不禁夹了夹腿,神情一言难尽:“你母亲呢,就这样丢下你不管了?”

“还是管了几年。”不然一个小孩不可能在江湖上活到成年,不过个人有个人的缘法要修,我不可能赖在她身边一辈子,“她有自己的生活,况且我怎么说都已成年,不想当啃老族让人见笑。”

“偷狗粮就不见笑?”他无语。

“那怎么了?我凭本事偷的。”我朝他翻白眼,非常不客气道:“说到底还不是这行当赚的钱太少,害我过的不如狗,天首才需要反省吧。”

“明明是你自己没钱还要扮阔佬,非要用贵死人的武器。”六隐神簇扯了扯嘴角,倒没反驳我‘不如狗’的那句话,反而落井下石:“狗不用还贷款。”

扎心了六叔。

“吃饭的家伙怎么能随便。”我嘀咕一句,抬手摸摸我好不容易在鬼市交易上抢来的名剑梦泽,目光落在银槐鬼市来来往往的人影上,问出好奇了一晚上的问题:“六叔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你还想赖在我家吃白饭多久,当然是给你找个兼职。”六隐神镞转过头来看我,没好气说:“吃香喝辣是做不到,但热饭肯定少不了。”

啧,小气。

而且什么叫做吃白饭,吃的分明是连猪油都舍不得放的白水斋面。

所以才说,落花随缘庄的工资真的寒酸小气到有剩,连在此深耕多年的六隐神簇都吃得那么朴素。

不过这个方位……

“这不是去不夜长河的路?”那可是出了名的赌坊,他可不是要带我去赌坊当摇骰子的性感荷官吧?我不想穿兔女郎高八叉的衣服啊喂!我一脸抗拒,拖出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规矩,“家规禁沾黄赌毒。”

等等,落花随缘庄和不夜长河的关系有那么好?我记得银槐鬼市几道势力彼此独立、互相戒备,绝不会有一个员工两边打工的可能性。

我以拳击掌,恍然大悟:“难不成是让我当卧底?”

“就你这个脑壳……”六隐神簇吞下后面的话,无奈一叹气,干脆放弃吐槽说起正事:“送你去兼职做个守卫罢了,你少自作主张,若坏事吾可不管你。”

什么?守卫?我没听错吧?

我满脸嫌弃:“我好歹也是堂堂落花随缘庄杀手。”

跑去别的势力当守卫,会不会太掉咖数了?

“过得连狗都不如的人有什么挑挑拣拣余地?”六隐神簇无视我抱怨的话语,直截了当道:“不夜长河有免费员工食堂。”

拒绝的话冲到嘴边,临头转向。

我表情不变,一本正经道:“既然如此还等什么,赶紧走,别耽误我吃饭。”

六隐神簇嘴角一抽,“真不知道你这性格到底是怎么养出来的。”

你懂什么。

见风使舵可是最实用的生存技能。

至于尊严?

又不能当饭吃。

2.

六叔说有人脉,那是真的有人脉。尽管不明白他一个落花随缘庄的杀手是怎么在不夜长河发展出这种人脉,不过能派上用场的人脉就是好人脉,我因此受益能顺利混进去当临时工,时薪不高,好在可以吃免费食堂。

由此可见,杀手虽同样是无本生意,但论赚钱,确实不如开赌坊来的豪放。

不夜长河的员工免费食堂那叫一个豪华,什么海错山珍、鸡鸭鱼肉、时新果品一应俱全,看得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投错简历,当初就该放下矜持,跑过来当性感荷官。

至于家规?

什么家规,名门都变废土了,家规顶个屁用。

我拎起入口的餐盘,往上面疯狂堆菜,脆皮烧鹅、清蒸鱼、狮子头。

夭寿,不夜长河居然还有葱烧海参!竟如此奢侈,简直豪无人道,合该让我这个从落花随缘庄来的穷鬼制裁!

我顿时露出兔美酱一样犀利的眼神,在那碟菜落在案台的下一秒就把手搭上去拿。

好菜似美人,总有同路豪杰争抢,一双手慢了一步按在我手背上。

嗯?是谁眼光跟我一样毒辣?

我稍稍侧头,这才发现旁边站了个比我高半个头的青年。

“喔呼,看来是英雄所见略同。”他含笑说。

昏黄灯火,在纸灯笼中摇曳。

对方手依旧搭在我的手背,只侧过身,姿态不疾不徐,清秀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打量,黑紫混色的发丝随动作微微一晃,散下遮住一点眼尾。于灯火间被照亮一角的容姿,笑容温和又风雅。

“好东西手快有手慢无。”我挣开他的手,把那碟葱烧海参放进自己盘中,动作干脆利落,半点不拖泥带水,“凡事慢人一步就只能当败犬。”

那青年也不恼,手被挣开了,便顺势收回,拢在袖中,依旧是那副含笑的模样。他垂眼看了看空了的碟子,又抬眼看我,目光在我脸上转了一圈,似乎从记忆深处想起了什么,面上略有沉思之色。

“姑娘看起来有些眼熟。”他歪头,不知是试探还是真的察觉出我的身份。

之前说了,银槐鬼市几道势力彼此独立,彼此戒备。像我这样在落花随缘庄当杀手又跑到不夜长河兼职守卫的,某方面来说确实引人猜疑,往好的地方……没有好的地方,但往坏的地方想,肯定会觉得我有意来这里刺探消息。

嗯,来食堂刺探消息。

无奈我脸皮够厚,人也稳如老狗,不仅不在乎,还没忘记给自己装满一大碗米饭,往位置上走,“你在那本陈年秘籍看来的搭讪技巧,已经过时到老套了。”

“喔呼,是吗?”青年笑了一声,端起一碗干面坐到我对面,不急着吃面,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喝,“姑娘不认识我?”

为什么这么问?

我这才仔细上下打量他,穿着和一般不夜长河的员工不一样,没有遮掩面容,衣料低调中透着奢华,一看就不像普通出身的打扮。

牙白,不会真的是不夜长河的大头人物吧?

这么接地气也来食堂吃饭?

唔……不管,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把饭吃完。

我用筷子指指自己,“新来的。”

实话,大实话,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大实话。

“原来如此。”他没说相不相信,至少看起来他好像不太在意我怎么解释。黑紫色的眼睛里映着纸灯笼的光,犹如被火光点亮的深色琉璃,很是漂亮,“那敢问姑娘名姓?”

我在短短时间扒完半碗饭,吃掉半边菜色。

再吃慢一点我怕自己跑路没力气。

“辞芳菲。”我估计他多半看出来我不是不夜长河的人,毕竟现在做人老大,哪有不认识自家员工长相的。既然如此,隐瞒也无必要,与其被他调查出来,不如我自己报上名。

大不了回去吃六叔的无油斋面,一样过活。

他听完我的名字脸色微微怔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刚见面时的从容神色。

“喔呼。”他放下杯子,视线从我的眉眼打量到我的嘴唇,又从我的嘴唇一寸寸挪回双眼,然后说:“在下冷秋颜。”

我扒饭的动作慢慢停下来,咬着筷子惊疑不定地看他。

同名?

不不不,应该不会这么巧。

我偏开眼睛,慢慢放下筷子,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静,“不认识。”

“是吗?”他缓慢地眨了一下眼睛,视线始终没从我身上移开。

“对此石上月,长歌醉芳菲。”他一语中的我名字出处,唇角笑意更深,一字一句问:“你真的不认识?”

卧——槽——

竟然真的是同一个人!

世界太小了吧!

3.

从上面的对话也能看得出来,我和冷秋颜认识。

如果冷秋颜知晓我在想什么,可能会补一句‘用认识形容彼此关系未免太过生疏。’,并且强行进入回忆vcr水字数。

但我是谁?我可是本篇作者最擅长写的狗系女主,我铁定不会让他轻易猜到我的心思!

他要是以为自己能像几位毛绒府前辈一样轻易拿捏我,那他就料错了!我辞芳菲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对自以为能猜中我行为路线的人,说[错]去反驳他们!我有我自己的坚持,我不是能轻易被掌控的人,我才是那只狂风中无人能抓住的狗!

所以——让我们进入vcr。

泛黄的回忆画面,坐着几个因为编剧完全没做偶所以光线打得贼黑,实则是路人甲乙丙假扮的人影。

彼时我所在的千隐摩天和冷秋颜所在的封羿神阙都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组织,同在江湖行走,早年彼此长辈略有交情,偶尔也会往来。当年冷秋颜高烧不退数日,后来好不容易痊愈,令丹枫为此大摆宴席庆祝,家中之人同在邀请之列,父母便带上我赴宴。

当然,从小我就很有个性和主见,在宴会上看到同龄的冷秋颜,忽然一见钟情。

小时候的冷秋颜长相秀气精致,因病情方愈,脸色苍白身形单薄,穿着红色的衣服往宽大的椅子上一坐,简直比女孩子还好看。

于是我大胆往他面前一站,拽下我脖子上戴着的长命锁硬塞到他手上,说:“我叫辞芳菲,我长大之后会来娶你。”

冷秋颜:……

他看看手上的长命锁,接着手一松,任由银色的锁链掉到地上。

“我不要。”他声音很小,但一点面子都没给我,坚定的拒绝了。

我:?

很好,你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弯腰捡起地上的长命锁,趁他病弱没力气强行拉过他的腰带,霸道地绕了几圈,打上死结。

有本事他连腰带都揪掉直接脱裤子,不然我就不信他还能把我的信物丢掉。

“没人能拒绝我。”我仰起头,肥嘟嘟的脸蛋上努力扯出歪嘴邪魅笑容,比他更不讲理的说:“我想要的东西,绝对不可能逃出我的手心,你认命吧!”

冷秋颜也是倔强,他抿着嘴不说话,但他低头努力的解开腰带上的死结。

一旁看热闹的双方长辈都笑开了。令丹枫虽说年龄不小,脸上已然爬满风霜的痕迹,可他显然受到岁月的眷顾,风情浪子的气场经过淬炼而格外醇厚。几分不羁配上眼角的皱纹,将他半生的风流韵事都雕琢成通透的爽朗。

老头子大笑几声,一拍膝盖道:“好,好眼光!”

我母亲见状无奈摇头,对令丹枫道:“这孩子在家中被我惯坏了,让你见笑。”

令丹枫摆摆手,似乎并不在意地道:“江湖女儿,就该有这份率直胆气。”

“小姑娘,你可想好了?”他说着,手扶在膝盖上,稍稍弯下腰,满是调侃对我道:“婚嫁之事非同小可,可谓开弓没有回头箭。你年纪还小,尚不懂承诺的重量,一旦应下就绝不能更改。”

“你这老头不要小看我。”我人小鬼大地挺起胸膛,信誓旦旦道:“好东西手快有手慢无,凡事慢人一步就只能当败犬。我辈江湖儿女,牙齿当金使,说了就算数。”

“好!”令丹枫看着眼前的小姑娘越看越满意。

“爹!”见令丹枫的神色,冷秋颜解死结的手指越来越忙乱,急的苍白的面容都显出鲜红色泽。

可惜他的努力没有半点打动令丹枫,他哈哈大笑道:“我就认下你这名媳妇!”

冷秋颜愣住,他看看我,又看看一旁连带着笑出声的长辈们,没想到自己的终身大事竟然这么简单就定下来了,嘴巴一扁,哭了出来,满腹委屈。

我欢呼一声,拉着坐在椅子上的冷秋颜,用最严肃、最一本正经的语气道:“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我不要你。”冷秋颜带着哭腔恼怒反对。

祝五娘看着越哭越大声的冷秋颜,脸上莞尔,轻轻摇头,对令丹枫道:“老爷何必逗弄颜儿。”

“小孩子嘛。”他不在意地回应,浑然没当一回事:“三分钟热度,指不定明天就忘了。”

“当心孩子们真的上了心。”令丹枫夫人一点都不配合的反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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