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秦彻也会思考,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是什么。
这实在是个奢侈的问题。
猎食者肆虐、官员贪腐、势力庞杂的环境让临空这座充满罪恶的城市宛如一颗危卵,想在这里活下来已经不是件容易事,更别说消耗珍贵的能量想东想西。
上城区的日子不能称之为好过,下城区更是寸步难行。不适合生存,倒是挺适合接点脏活,用子弹买命,用命换钱,只要足够不要命,就有机会搏出一线生机。
秦彻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从有意识起,他就在不停跟人抗争。对别人狠,对自己要更狠,要别人的命,别人也想要他的命。但他就是比所有人都能活,从地狱爬回来好几次后,最后的胜利者成了他。
他就这样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渐渐开始有生意主动找上门,勒在脖子上的死亡缰绳就松快了点。
但也只是活着。
秦彻不知道自己的生日,不知道自己的年龄,就连秦彻这个名字都是在一次逃杀的时候想起来的。当他终于扼断了追杀他许久的敌人脖子,看着清澈的月光将手上半干的血迹照得微微反光时,半大的少年觉得自己应该叫秦彻。
后来他就喜欢看月亮。
这个城市每天都有人死去,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月亮却会在不知道哪个夜晚悄悄探出头。他觉得这种掌控之中的意外感很好,像是无言的庆祝,祝贺他又离这无聊的人生远了一步。
没有月亮的夜晚,他就会去喝点酒、保养一下枪支、看会儿淘来的书、听听音乐,又或是单纯地靠在沙发上休息。
就是在这样一个无月之夜。
他见到了月亮。
下城区永远不缺少惊吓,以至于在另一个成熟期的自己身体里睁开眼时,他也只是惊讶了一下。
试了试,发现不能掌握这具身体,只能作为一名不请自来的看客后,他就略感无趣地打量起了周遭的事物。成年人比他高出一截,身形健壮、穿着不菲、住所奢华,他毫不意外,仿佛预料到自己迟早也会成长成这副模样,倒不如说,如果自己过得穷困潦倒,才会让他感到惊奇。
让他意外的是另一个自己脸上的表情。
秦彻从不觉得有什么东西值得自己过于在意,哪怕是这条费了点功夫活下来的命。
他活着是因为他暂时不想死,既不想死得太窝囊,也没什么值得去死的理由。对于连生死都看得无足轻重的少年来说,属实很难想象,自己也会有为了什么而近乎疯魔的时候,哪怕这是另一个他。
但看着蛛网般寸寸裂开的镜子中,那张阴郁暴虐的脸,他忍不住疑心这个幸运又倒霉的家伙,明明已经找到了在意之物,却被不知道什么存在夺走了。
……丧家犬。
事不关己地看着男人像野狗一样,嗅着残留的气味,追着残破的痕迹,极力地试图从支离破碎的线索中刨出一个完整的人形,却寻寻觅觅不得其解、失魂落魄几近疯狂的模样,他冷漠地点评道。
另一个自己也像是厌烦了这副狼狈的模样,沉默着拂去洗手台上的玻璃碎渣,洗了一把熬得通红的眼睛。
但稍微有点好奇起来了。到底是什么东西可以让自己这么在意?如果能见到的话,他也想见识一下……
……不。
注视着眼前的一切,秦彻慢慢睁大了眼睛。
他有点后悔了。
比视觉先调动的感官是听觉。当下属战战兢兢地打开录像开始回播的时候,原本百无聊赖的秦彻听到了一道破空声。战斗本能瞬间被激发,他猛地抬头看去,一根钢筋擦过摄像头的机身,狠戾地扎穿了墙砖,溅射的碎屑簌簌弹射在镜头上,将脆弱的玻璃弹裂了一个小角。
这个视角,简直就像在瞄准镜头后人的眼睛。
——完完全全的挑衅。
镜头开始移动试图寻找袭击者,那根钢筋却从旁边拔起,将盖子上的尘土震落了些许。一根细如蛛丝的红线荧荧发着光,像是在刻意牵引视线般,以不符合脆弱形态的强悍力量,施施然将扎根在混凝土中的钢筋收回。
机身不由自主循着动作探头——
先映入眼帘的是两条黑漆漆的西装裤,裤管肥大,几乎全靠腰身的皮带支撑住,才不至于下滑,即使被过长的裤腿遮了一半,也能看出厚厚的鞋底沾满了泥巴草屑……滑稽得像刚在地里打完一圈滚,看得少年不由挑了挑眉。
这年头,连只野猫都敢挑衅“秦彻”了?
“喂喂——”
猫在喵喵咪咪地叫了,是女人的声音。像个没吃过苦头的娇气包,撒娇般拖长了尾音,动作浮夸地朝着镜头挥手。十几发子弹瞄准她射击,被乒乒乓乓切开,溅射的火花反倒成为她的闪光灯,脚下那堆破铜烂铁发挥了打光板的作用,战斗现场简直变成了她的个人直拍秀。
“拍哪儿呢,我在这里呀?”
金红色的眼睛比火花更耀眼,她在枪林弹雨的围攻中用钢筋杵了杵地,发出“砰砰”的声响,随后挽了个棍花,歪着头,对着摄像头举起钢筋,唇角嚣张的小虎牙若隐若现,笑得像弯弯的上弦月。
“——叫你们老大出来见我。”
这次钢筋准确无误地瞄准了镜头,伴随着清脆的碎裂声,屏幕瞬间黑了下来,录像结束了……
但他为什么还能听到杵地的“砰砰”声?
难以忍耐的窒息感围绕了他,好闷,秦彻下意识想松一松领子,却发现自己刚刚屏住了呼吸,砰砰作响的原来是他的心跳。真离谱,梦里也会觉得呼吸困难吗?也会心跳加速吗?
太响了。
响个不停的心跳声吵得他有些心烦意乱,少年烦躁地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非但没有平复,反而有变本加厉的倾向。直到他再一次失败后,秦彻才后知后觉,原来不止是他自己,这具身体的心跳声也在加速。
而男人的动作比他预料中更快、也更慢。
他看着自己的左手不受控地招了招,红眼的机械乌鸦就舒展开羽翼,无声向窗外飞去,而手下也恭敬地迎上前来。
“去收集一下她的资料。”
……那明明不是陷阱,是邀请。
他焦心地看着另一个自己不紧不慢地翻阅着资料,恨不得把这个蠢货从椅子上拖起来,直接赶往现场。去见她,去见她,快去见她。没有过多的时间磨蹭了,得马上行动,现在就得去,要快一点、再快一点,不然的话——
——不然会怎样?
像被泼了一盆冷水,秦彻突然冷静下来。
别人的事跟他有什么关系?他在焦虑什么?为什么他会受到这个梦的影响?秦彻怀疑地环顾了一圈,没有值得警惕的事物,只有另一个自己无知无觉地坐在老板椅上,捏着手中的合约书,对着女人留下的歪歪扭扭字迹笑得像个白痴。
有什么好看的,他不经意瞥了一眼,迅速收回目光。
【小刀。】
又不经意地瞥了一眼。
【字好丑。】
这次没有不小心瞥到,是另一个自己起身时,龙飞凤舞签着名字的合约书自然而然展示在了眼前,不看白不看。
【至少一眼就能认出来,也算别致。】
走出据点的时候,明明心情已经平复了下来,抬头看到天上那轮残月,全身的血液就像被牵引的潮汐,又开始不安地躁动。或许是因为今夜本没有月亮,月亮却出现在了梦里,离他如此近,近得触手可及,垂怜般,对着他弯弯地微笑。
而他看着清澈的月光,恍然间觉得自己为了这个微笑,已然等待了千年。
小刀。
真是没有比这个名字更适合她的了,当裹在廉价西装里的女人凌厉地踹碎窗户闯进来时,那些碎裂的玻璃就像一把把细小的刀片扎进了他的心脏。他感到头晕目眩,呼吸困难,像被命运死死扼住了喉咙,却无法移开贪婪的目光。
笑一笑。
笑一笑。
对我再笑一笑,小刀,小刀,我的……我……
“……”
睁开眼时,伸出的手朝向熟悉的天花板,晨曦的微光从半掩着的窗帘挤进来,将手指酿成醉酒后的红。他第一反应却不是梦醒,而是自己明明已经握住了她的手,为什么手中却空无一物?
真是,疯了。
而他察觉自己居然在笑,笑得太开心以至于像野兽濒死的呜咽。
如果说从出生开始就失明的盲人,有朝一日能奇迹般睁眼见证这个世界,那大概就是他现在这副模样。秦彻新奇地打量着缠绕在手上的阳光,看着光斑追着手指跃动,第一次发现活着居然如此绚丽……让他觉得遇到她之前从未真正活过。
——所以,浅尝辄止是不够的。
不够,不够。
完全无法满足。
三日半绚丽的梦境,短暂得像飞鸟掠过天空的尾巴,蜂蜜酒的甘甜还未来得及在口腔中弥漫已然消散。想要品尝到更多,想要得到,想要她……秦彻逐渐从一开始的忍耐变得烦躁,然后是焦虑、易怒、暴躁、疯狂……
直至如同古井的沉默。
完全理解了,为什么另一个自己,明明已经拥有了力量权势金钱,居然还会露出落魄得像条丧家犬的表情。
他已经知道答案了。
答案却不在这个世界上。
这种郁郁寡欢的状态持续了太长时间,熬得秦彻骨子里的桀骜不驯变成了偏激,久得秦彻都有些想不起,自己到底是怎么撑过那一年的。即使试图回忆,脑海中也只有日复一日的失望,以及无穷无尽的挫败,足以将任何一个人击垮。
贴着寻人启事的悬赏在黑市堆积出了令人咋舌的天价,却依然抵达不了她指尖的真实温度。
太久了,实在太漫长了。
以至于当他再一次进入到那个梦境时,并没有失而复得的喜悦,反倒沉默了许久,才慢慢抬起眼,死死盯住了那张久别重逢的脸。
即使身体无法控制,也依然要用眼神侵略她、吞噬她、掠夺她,如果无法掌控她的行动,那就窥视她的想法。再次握住她的手时,他兴奋得全身都在痛苦地战栗,心跳哀鸣得下一秒就要炸成烟花,而他听着欢欣鼓舞的“碰碰”声响,恨不得将她每个举动深深印进脑子,将她的每句话嚼碎了咽进肚子。
——他本来是行走在黑暗中的异类,从不渴求光明,如果不是月光曾照在他身上。
真可恨。
照亮他的甚至是别人的月亮。
“……何止是爱上了别人的月亮,你这是爱上了水里的月亮啊。”
抢不到。
捞不起来。
碰了就会碎的月亮。
某次任务之后小酌,老狗这么评价过他。
即使是不缺少惊吓的下城区,爱上一个面都没见过的梦中人,这种行为艺术还是太超前了。
能活到现在的都是人精,合作多年的联络人能看穿他的秘密,秦彻并不意外。但他不喜欢别人对他的事指手画脚,尤其是关乎小刀的事,于是警告地看了对方一眼。
“知道猴子捞月吗?”
老狗浑然不惧,反倒嘿嘿一笑,“别再去苦苦捞月亮了,既然你就喜欢那个倒影,不如在家里放个水盆,等月亮升起来的时候,她不就在你的盆里了嘛。”
在他的碗里。
在他的杯子里。
在他为她打造的囚笼里。
“但是……”老狗摇晃着酒杯,慢慢思索着,露出了有点羡慕的神情,“就算是镜花水月,有个奔头也不错啊……人活着,果然还是得要点念想,是吧?”
所以。
所以,当得到老狗确凿的死讯时,秦彻开着改装车疾驰在颠簸的逃亡路上,听着身后穷追不舍的枪弹声,抽空看了眼头顶漆黑的夜空。他放任引擎在危险的山道上持续加速,却拉开车窗探出半个身体,在生死狂飙中朝后方射出了一枪——
子弹击中了追车的车胎,车身打滑撞向了同伙,齐齐侧翻滚落了山崖,爆炸的巨大火光瞬间点燃了半边夜空。
是夜晚太黑的错。
让月亮不愿为他降落。
在与EVER打交道的日子里,偶尔,秦彻也会尝试戒掉这种不太好的沉溺习惯。
其实他在青年时期,就已经尝试过不少次了。杀手本就习惯昼伏夜出,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消耗掉他三天半的夜晚,只为观看一部重复播放、烂熟于心的电影,属实有些浪费时间——他明明可以去做很多其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