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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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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时初想,或许,他也可以在这里安个新家了。

新人们在积极的融入这里,并且很快都发展出了各自的爱好,毕竟没有任务时的老A们又不能出去,整天光训练也太过无趣,各自有个小小的爱好也不会太过无聊。

齐桓喜欢枪械,吴哲喜欢园艺,他的舍友喜欢雕刻等等等等,诸多老A都有各自的爱好,最后陈时初想了想,他也选定了一个,在一次托人帮忙购买回来后正式敲定了下来。

是什么爱好呢?答案就是口琴。

要说陈时初有多喜欢这东西倒也不至于,他只是以前听过一次而已,还是在猎狐时有一次文工团来演出,有个文工团战友上台用口琴吹奏了一首《卡农》,很好听,让陈时初记了好久。

虽然陈时初没有学过什么音乐,可是爱好嘛,就是要慢慢的学、慢慢的培养起来嘛,最主要的是陈时初很喜欢,这就够了。

对于陈时初的这个爱好,吴哲最为支持,他甚至主动提出自己要当陈时初的听众,为他不断提供建议。

陈时初答应了。

从那以后,白天时陈时初便经常呆在吴哲的那片小花园旁边。在休息时间里,吴哲在侍弄他的妻妾,陈时初便坐在旁边练琴。

陈时初也许真的是有点子音乐天赋在身上的,他在学习琴谱时并没有觉得有难度,反而学得很快;他在练琴时,吹出来的琴声虽说有些断断续续的,很短暂,但是整体听起来还是好听的,最起码都可入耳。

爱好这个东西之所以被称为爱好,是因为它们的弹性空间很大。陈时初有时候练琴有些疲厌了,就会短暂的休息,平复心态,然后他会去炊事班帮厨,以此来让自己重新恢复状态。

陈时初的菜和人一样,在A大队都倍受欢迎,毕竟都是一群年轻人,好吃的很呢。

A大队的性质决定了他们日常的悠闲日子不会很多。

A大队是什么性质的部队呢?说的再多,其实也就几个词关键:精英、会打仗、有伤亡。

实战的那一天很快来了。

训练了一周,好不容易迎来星期天的老A们正在室内篮球场打篮球,袁朗恰好有空,就也上去打了。

当然了,身为不要脸的老A,这篮球打的自然也很有老A不要脸的特色,偷袭、耍小花招什么的,反正为了赢都使出来了,气得吴哲直呼“这篮球不是你们这样打的”。

场上打的很热闹,陈时初倒没有上场,而是在场边守着水和毛巾,并时不时的为场上的队员们加油。

这倒不是陈时初不想上场,他又不是娇弱、不擅运动的大姑娘,他篮球打的很好,但是坏就坏在了这一点,陈时初的篮球打的太好了,导致他加入哪一队,哪一队的战力就极速上升,这样使两队的战力极致的不对等,这还怎么玩?

现在又不是和别的队里的人比赛,在玩的都是三中队的,所以场上的队员们除了吴哲以外都同意了,而吴哲在袁朗的激将下也同意了,所以陈时初特别郁闷的下场充当啦啦队了。

不过很快他就不郁闷了,因为场上的比赛也太激烈了吧,各种手段使的让他倍感大开眼界,默默的感叹了一句真不愧是老A后就兴致勃勃的看起来了。

除了陈时初在场下以外,许三多也在场下,只不过和陈时初因为战力太高而被请下场不同,许三多则是从一开始就没有参加这场篮球赛,而是沉默的坐在场边,看似在看着场上的比赛,实则是在走神。

许三多这个状态自通过考核、加入到A大队后便开始了,陈时初和吴哲都知道,他这是失去了成才这个最好的朋友以后和前方没有奋斗目标以后内心很迷茫,不知道该做什么了,知道自己这个状态不对,但也不知道自己这个状该怎么办,毕竟他是个一根筋的家伙,从来都是别人给他竖目标、提建议。

陈时初想帮他,但他又不知道该如何下手,毕竟适应能力强悍如他,又没有过像许三多现在这种状态的时候,这叫他怎么帮吗?

最后吴哲说了:“我们不用管,这状态还是得三多自己来调整,而且我们又不是队长,队长是袁朗那个烂人,真要出手帮三多的话,队长会出手的,毕竟烂人的点子一向很多。”

陈时初深以为然。

就在场上篮球赛进入到白热化的时候,忽然,一阵尖锐刺耳的警报声在整个三中队上空响起,顿时在场的所有人状态一变,立马收了嬉闹,当即转身朝着各自的宿舍跑去。

老队员们反应很快,跑得也快,新人们虽然比老队员们的反应慢了一拍,但是很快就反应过来了,然后迅速的也朝着他们各自的宿舍跑去。

很快,三中队的战斗人员全都全副武装的在楼下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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