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了开庭的那一天,柯成并没有聘请律师,他有持无恐,只是叫了几个旧时的朋友和同学坐在旁听席上助威,他自认为胜券在握。
欢欢也叫了些同学和朋友来壮胆。
法官让双方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后,方律师举起手来,要求向被告的证人提一个问题。经法官准许后,方律师问陆阿姨:“据我所知,来丰那天从抚顺送欢欢回家后,第二天上午就碰到你在向人求助帮助,雷锋是外地人,他怎么知道你开着个面馆,他问你了吗?”
方律师转向法官说:“我的话问完了。”
陆阿姨低垂着头,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她心里很纠结,很痛苦,一面是她的儿子,一面是来丰这样的好心人,她到底该站在哪一边?她的脸上渗出了细细的汗珠。要说来丰骗取了她的面馆,他是怎么骗的,说了些什么话,她又是怎么被骗的,怎么答应他的,她能自圆其说吗?陆阿姨也是实在人,她编造不出这些虚无的对话。关键的是,在她求助无门的时候,是来丰挺身而出,解了她的围,而且毫无私心,事后给他钱都不要。她不能因一己私心而去冤枉这样的好人。如是这样,她一辈子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沉默了很久,她终于抬起头来,用异常平静的语气说:“我就实话实说吧,来丰是个好人,他没有拐骗,面馆是我主动让给他的,我致所以作伪证,是因为怕我儿子背上个诽谤他人的罪名。我在这里代儿子向来丰道歉!”
两边的旁听席上不约而同地响起了掌声,只有坐在陆阿姨边上的柯成,用十分惊愕诧异的眼神望着他母亲,全身好像麻木了一样。法官重重地敲了一下法槌,宣布暂时休庭。
休息了一会儿,法官把双方叫到了调解室,问双方愿不愿意调解。
欢欢不加思索地说:“只要柯成删除视屏,作出公开道歉,我们愿意撤诉。”
柯成还是一付满不在乎的样子,把头仰靠在椅背上,眼睛望着天花板。
法官严肃地对柯成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剥夺政治权利。你的情节算是严重的,把人家头像都晒在了上面!”
陆阿姨在边上焦急地催促:“柯成,赶快向来丰道歉!”
柯成被法官一提点,也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不得不掏出手机,删除了视频内容,作出了公开的道歉。
这场官司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也是欢欢和雷锋所希望的结局,他们不愿意为难陆阿姨,陆阿姨也是位善良的人。
欢欢热烈地拥抱了方律师,不是因为她帮他们打赢官司,而是钦佩她的业务水平,她能切入要点,短短一席话,就扭转了乾坤。
雷锋把面馆的钥匙交还给了陆阿姨,真挚地说:“谢谢陆阿姨,让我们开了一年的面馆。这一年我们过得很开心,真的。”
陆阿姨机械地接过钥匙,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什么都没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