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礼物的那天他特别高兴,说要带我去高档餐厅。
“今天去的餐厅,咱得好好打扮打扮,别让人家看了觉得我们吃不起似的。”他一下班回来就兴致勃勃地说。
“谁看你。”我低头看着手机,头也没抬地说道。
曾几何时我也是fine dining的常客,进出是家常便饭。那些米其林二星、三星餐厅里的人也都是正常人,没什么好稀奇的,大家各吃各的,或专注谈自己的事,目光很少在不相干的人身上停留。但我也不想跟他说这些,只是放下手机,起身走向卧室的衣柜,开始为出门做准备。
他走过来,靠在门框上:“我大学那会,帮一个家里挺有钱的同学辅导功课——其实就是我写好了给他抄,”他回忆道,“后来他为了谢我,请我去一家挺贵的餐馆吃饭。”
我手上拎出两条裙子,在镜前比了比,听他继续。
“那天我穿得有点随意,T恤、牛仔裤,大概也年轻,看着就不像常客,”他声音里掺着一种时隔多年却仍能被唤醒的难堪。“进去找我那同学时,门口领位的服务员上下扫了我一眼,问道‘你有预约吗’,那语气,啧啧,好像我不配来一样。”
“这不挺正常,”我算是听明白了,说道:“很多餐厅你一进去人家都会这么问,而且本来很多餐厅就是要预约的。”
他没接话,讪讪离开门框,走回客厅。
虽然他的故事并没有说服我,但我还是满足了他,好吧。谁叫我爱他呢。
最后,我选了一件剪裁精良的黑色西装裙,还穿上他可喜欢的黑丝袜和高跟鞋,从首饰盒里拣出梵克雅宝耳钉和一条宝格丽的链子。镜子前,整个人闪闪发光。
我从卫生间化好妆出去的时候,他站在客厅里眼睛都亮了,“老婆!”他把我一把抱起。
“平常不见你这么积极,”我白他一眼。
去餐厅的路上,窗外流光溢彩。他开着我的车,一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则与副驾上的我十指相扣。
自从他搬来后,车便渐渐归他用了。他每天要去公司坐班,从我这儿过去没有直达的公共交通;而我公司近,又是线上线下混合办公,一个月只有几天需要去办公室。把车给他开,起初是体贴,如今也成了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