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磐域代表则聚焦基层治理,直言道:“多域治理的根基在基层,在各族子民。建议共治体系向基层延伸,在各域、各族聚居区设立基层治理站点,吸纳各族骨干、子民代表参与基层治理,及时收集子民诉求、化解基层矛盾,让治理更贴近民生、更贴合实际,真正实现‘共建共享、共治共安’。”
各方代表的建议务实且全面,涵盖治理架构、权责划分、协同机制、监督机制、基层延伸等多个方面,为多域共治体系的搭建提供了清晰思路。林野认真倾听每一位代表的发言,逐一记录核心要点,随后结合多域共生规则,牵头梳理共治体系的核心框架,组织各方代表反复协商、修改完善,逐步明确了多域共治体系的整体架构与具体细节。
最终确定的多域共治体系,以“三级治理、四方协同、全程监督”为核心,兼顾各域实际与各族需求,层层递进、协同联动,既保障了治理的高效性,也兼顾了各方的平等权益。三级治理即核心治理层、协同治理层、基层践行层;四方协同即新魂域核心守护者、各友好域境治理团队、各族族群骨干、子民代表;全程监督则由专门设立的监督评估小组负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优化”的闭环治理流程。
核心治理层作为多域共治的决策核心,由林野牵头,核心守护者、各友好域境主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多域治理中的重大决策、整体统筹、分歧协调等事宜。凡是涉及多域协同发展、规则优化调整、跨域重大隐患处置等关乎多域共生长远发展的问题,均需由核心治理层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协商、集体决策,确保决策的公平性与科学性,杜绝单一域境主导决策的情况发生。
协同治理层作为多域共治的执行核心,由各域分管治理的负责人、核心守护者分工下属、各族族群代表组成,下设资源协同组、科研协同组、安全协同组、族群协同组、民生协同组五个专项小组,分别对应多域共生规则中的相关板块,专门负责规则的落地落实与具体治理工作的推进。
其中,资源协同组由苏婉蓉牵头,各域资源管理负责人共同参与,主要负责跨域资源调配、资源共享平台常态化运营、资源补偿机制落地等相关工作,确保各域资源按需调配、互补共赢,既保障资源输出方的合理权益,也满足资源短缺域境的发展需求,推动多域资源高效利用、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