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寻忍着疼在季闪蔷的位置坐下,“请讲。”
乐摹也不客气,他算是看出来了,眼前这人衣冠楚楚,其实也是个不要脸的,那他就没有理由再讲究措辞,言语犀利:“我知道你可能觉得她肤浅爱财,粗俗不懂事,但作为父母,你没有权利决定自己要不要抚养她,要不要呵护她,既然她作为你的骨肉来到这个世界上,你就必须喜欢她。”
怕季寻没听清楚,乐摹着重道:“听好了,我说的是必须喜欢她。”
“你作为父亲,拥有的权利只不过是在送给她礼物的时候选择玩偶还是拼图,而其他有关她的所有,你都没资格干涉。不管你们妖类是怎么看待亲子关系,但你既然决定长居镜都,就得按照我们天国的标准,来对待你的骨肉。”
季寻硬着头皮,终于能在他喘气的间隙插嘴,“我没有不喜欢她。”
“那你当年为什么把她仍在孤儿院?”乐摹抢在季寻反驳前头说:“别告诉我是因为你当年被驱逐的事,她的年龄可对不上,你几乎是在她刚学会说话就把她扔下了吧?”
季寻:“我有我的苦衷。”
“好,你有苦衷,那现在呢,还有苦衷吗?”乐摹不买账,很多话像在心里憋了很久,对着季寻劈头盖脸往下浇:“你们才认识不到七天,知道对天国人来说七天有多短吗?连你们的七秒都比不上,什么都来不及发生,你不知道她喜欢什么,她也不知道你讨厌什么,你们父女之间才刚刚开始,所以再多给彼此一点机会又怎么样呢?面对自己的孩子,总比面对外面的枪林弹雨要好得多吧。”
“她的出生,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季寻平和的跟乐摹讲道理,“如果可以选,我是不会要这个孩子的。”
“乐摹哥,你是我的恩人。”季寻微笑面对他,“想听听我的真心话吗?”
“我以前是个商人,不懂你们那些漂亮话,就以通俗易懂的话来讲吧。”季寻讲话时习惯性的看着对面人的眼睛,也只有在这种时候,他的真实才会像尊重对手一样暴露出一点。“乐摹哥,你家境艰难,从小养家糊口做的应该都是那些……只要付出体力劳动,就能收获工资的基本工作吧。”
“你可能会觉得上天让你这样的天才摊上这样的家庭很不公平,她们明显拖了你的后腿。但我倒觉得,你应该感谢上天,如果不是它给了本该在忙忙碌碌中过劳而死的你极高的天资,你是不可能走到这里,”季寻手里的叉子指着富丽堂皇的地板砖,就像拿着鞭子抽打牛羊的牧人,手腕一垂,让人身上一疼。
“云宫,本来就不适合你。”
“我虽然没在云宫工作过,但我想,大概也和吃饭差不多吧。”季寻挑起一片烤肉,肉片被晾在一边很久,已经失去了原本诱人的温度和色泽,“即使它和更出锅时的味道相差无几,但我有足够的耐心、时间和钱,所以我会不嫌麻烦的再烤一片,我很挑食,我一定要吃到我最满意的肉。”
“至于那些不好看的,我会把它们留在盘子里,或者喂狗。”
季寻把那片不好看的肉放心嘴里,嚼着,“而乐摹哥你,你和这片烤肉一样,太老了、太硬了、太凉了,我之所以愿意吃,不是因为我怕浪费,而是这块肉很幸运,暂时还没有出现下一碟新鲜的替代品,我又饥肠辘辘,所以才显得它尤为珍贵。”
乐摹安静的给他夹了一些别的菜。季寻吃着,笑得很天真,“谢谢。”
“如果云宫出现一个比你更厉害的天才,乐摹哥,你连挣扎的机会都不会有,你根本不会有和黛温决一死战的机会,你早就被踢出局了。”季寻一边吃,一边遗憾得说,“更别说这世界从不缺天才,只是他们尚未出现。”
乐摹笑了:“你要我为拒绝加入帮派,拒绝帮右天王为非作歹而忏悔吗?”
“乐摹哥,这世上并没有很多形形色色的人,街上的人长得不一样穿的不一样,但骨子里就那几种。”季寻摇了摇头,否定了他的嘲弄。
“而你,是不服从云宫优胜劣汰的机制而被淘汰的那一类。”
“我、伊骨美、兰智,我们是一类,是适应了规则所以活下来的那一类。”
“做不好生意的人,注定过不好这一生。”季寻的叉子不礼貌的遥遥指着乐摹的鼻子,“你就是个例子,你浪费了上天给你的天赋,你是个暴殄天物的动物,你跟不上进化,纵使有再强健的体魄,也躲不过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所以你……”
乐摹拿一种陌生的眼光看着他,“所以我输了。”
“我们再说回季闪蔷的问题。”
“你说闪闪不爱慕虚荣,但有哪个孩子会不喜欢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呢?哪个孩子不喜欢被万人追捧的生活呢?今天许下的愿望,明天我就能帮她实现,倒时候只怕她愿望实现的太快,根本来不及思考正义是非的问题吧?”
“我是抛弃过她,但那又如何?”季寻认真且残忍的看着乐摹,那双眼睛是那么漂亮,让见惯美人的乐摹都目不转睛。
“我相信她会原谅我的,在夜晚躺在别墅浴缸泡澡的时候,在轻而易举得到任何漂亮珠宝的时候,在即使做了错事也不用付出代价的时候,她肯定不会恨我的。”
“我会让我的孩子,过万人之上的人生,哪怕她是个跑步总爱崴脚的孩子,我也会为她扫清一条无人敢抢的赛道,她可以慢慢走。”
“什么时候走到终点,什么时候得到第一。”
“就算她不愿意走了,我也会把终点的红丝带挪到她面前,她勾勾手指就能碰到了。”
“我的孩子,从出生起,就注定要幸福一辈子。”
“就是这样。”季寻放下叉子,双手随意的放在盘子两侧,完成了一场优美的进餐。“你明白吗?乐摹哥。”
“很出色的演讲。”乐摹出乎预料的平静,他像有千言万语堵在嘴边,不知道该怎样告诉季寻某些道理。最后选了最直观的说法:“你说你的女儿是个跑步喜欢崴脚的孩子。”
季寻点头:“嗯。”
“可你知道吗,季闪蔷根本没有没有跑步崴脚的毛病,她之所以总是站不稳,是因为她的右脚鞋底被磨成了坡,所以一不留神,就会失去重心而摔倒。”
“与其给她买金银首饰,不如先给你女儿买一双合脚的鞋吧。”
方才起还巧言善变的人骤然沉默,季寻像被噎住了,不知道该想点什么。
“吃饱了吗?”乐摹问。
“嗯。”
“说完了吗?”
“嗯。”
“那现在,那上你的那些歪理,”乐摹站起身,手指着门:“给我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