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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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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复活。

女孩偷看爸爸一眼,心里这么想。

再次走入哺育他长大的土地,他才真正复活。

即使这里正爆发灾荒,到处混乱不堪,男人仍然死死钳制着女孩的手腕,以一种要拉她上断头台般的架势,跨步、逆行,目标明确的走向民众暴动的最中心。

这是他们父女第二次见面。更准确的说,是在双方都活着的情况下,第一次见面。

这个视角看不到男人的脸色,可光是站在他身边,就让人有种大难临头的预感。

季闪蔷只能麻木的跟着男人的步伐。

天国的土地出了问题,连她这个在孤儿院的孤儿都知道。唯一负责产出粮食号称麦乡的地区——“第五天”,土地从黑变白,一夜之间沙化,寸草不生。

断粮的消息,已经闹的沸沸扬扬了。

妈的!

他不是来帮忙的,女孩心里骂着,他是来续命的。

这个人,她的父亲。身上流着妖族的血脉,却一旦离开天族的土地就跟活不下去了似的,浑浑噩噩。

古怪不止这一条,他身上矛盾的地方多的数不过来。

举个生动形象且才发生过不久的例子,正常人的父女第一次见面是在产房外,他们父女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在产房。

不过,是她身为女儿,为父亲“接生”。

四百年前。

蓝国地下党的黑色医院里,那是他们父女第一次见面。

“他的胳膊和腿被拆解,头被拧断,内脏碎成了稀泥,骨头被摘走了几十块,尸体上留下至少二百道刀伤,皮肤成了一片片破布,像赶制洋娃娃一样缝了三千多针,关节处钉了九支钢环,勉强才有了点人的形状……不过幸运的是,他还是活下来了。”那些医生是这么对她说的。

黑暗中,能闻到一股药水的味道,面前不远处似乎有一个大块的物件,应该是一张床,一张病床。

屋子里很闷很热,能听到的只有呼吸,还有——

“……啊……啊……”

那个黏糊糊的,嘶哑的叫唤声,像将被打死的野狗,气息微弱,但还没有死。

“季闪蔷。”

名字突然被叫出来。

女孩吓得两腿发抖,瞬间止住呼吸,头皮紧绷。

女人站在她背后,一手搭在她瘦弱的肩膀上,悄咪咪说:“你要记住这个男人,这个生下你又抛弃你,这么多年对你不闻不问,连你流落到什么地方都不知道的这个男人,他是你的爸爸,他叫季寻。”

什么?

她反应不过来,但听清了“爸爸”这个词。

也是那个瞬间,“季寻”和“爸爸”两个词之间多出两条杠,像验孕棒上两条鲜红的横线,她们父女间的精神等号就此建立。

迷茫时,身体被人猛的朝前一推,一瞬间,女孩措不及防的和那个“东西”对上眼。季闪蔷瞳孔微缩,下意识的尖叫却被堵回喉咙里,那是一种被极端恐怖事物刺激到的而翻涌上来的窒息感。

那不是人。

那分明就是一床用肉色的纸兜起来的红色烂泥巴。泥巴里,一双海蓝色的眼珠子泡在血水里,正对上她的眼。

“虽然修复工作结束了,但要重新把肌肉和腺体什么的组织起来,还是很困难的。”女人抵在她后背,断绝了她想逃跑的冲动,“再等十个月,十个月之后,他就可以“出生”了。”

病床上的那一滩泥是活的,是有意识的,因为那里面的那颗心脏,确实在跳。和沸水锅里咕噜咕噜的水泡一样,不停挣扎翻涌。

活人?死人?还是……死胎?

季闪蔷记得自己最后吐了。

如果不是手腕上的手表指针滴滴答答的响,她真的会自我催眠,这只是一场血腥的梦。

如果是梦的话,一切就都说得通了。因为自己从没见过所谓父亲的脸,所以梦里的那个男人是那样一副“血淋淋的粘稠液态”也就不奇怪了。

毕竟她们父女之间,要说有什么,也只有她单方面的仇恨。

她是个孤女,她恨自己的父亲。

但这显然不是一个梦,当她再次醒来时,发现手心里被人写下了两个字,她赶忙爬起来去找孤儿院识字的大人,无一例外,那些人都告诉她,这两个字念——“季寻“。

“季闪蔷的季,寻找的寻。”

这个描述让她把那一摊说是自己父亲的烂肉想象成了来朝她索命的怪物,厉鬼,并且在之后出现在了她每一个噩梦中。吃饭的时候,看见半生不熟的肉会想起他,看着膝盖擦破皮流出血会想起他,甚至上学后,看到垃圾桶里带血的姨妈巾,也会想起来那血肉模糊的画面。

这“一摊烂肉”就像一只爬进脑神经的小虫,几百年来时不时拨弄着幼儿的神经,让她不得不对这男人印象极其深刻,同时也憎恨至极。

她有预感,自己本就没什么亮点的人生,会在将来某一天,被这个男人搅的一团糟。

她的预感一向很准。

记事以来,季闪蔷可以说一直在等那个男人来见自己,她幻想过很多见面的场景,但无一例外,开场白一定是:你要脸吗?

管生不管养,你要脸吗?穷的一分抚养费都不给,把孩子扔给孤儿院,你要脸吗?这么多年不管不问,一出面就给人留下那种血腥的心理阴影,你要脸吗?

不过后来季寻确实用实际行动向她反驳了,他真的是个极其讲究,极其爱面子的男人。

至于为什么弃养自己,答案不重要。

因为不管答案是什么,都不会让他对这个人的印象改观。

一个不配做父母的,烂人。

……

这一边,季寻对她的头脑风暴无知无觉,他带着用钢钉钢环勉强支撑起来的“肢体碎片”和力量微薄的无知女孩,硬要往灾源里冲。

他个子很高,速度越来越快,可能要是没有她这个包袱,早就赶到目的地了。

“你他妈放开我!”女孩绊了一下脚,不料男人手劲大的离谱,居然真就不管不顾扯着她往前冲,根本没把她当孩子,也没把她当人。

“人贩子啊!救命啊!”女孩大叫起来,引得路边摊坐着等待救济粮的人纷纷抬头,她叫的更起劲了:“杀人犯!拐卖小孩的杀人犯!”

“妈妈救命!妈——!”

已经有不少陌生人站起身,眼看马上就要群起而攻之,把这个胆大包天的人贩子就地正法了。不过看到这一男一女都有着罕见的红色头发,是外族人,不少人都止住了手。

女孩“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吼的震天响,却一滴眼泪都没有,刻意的不能再刻意。

但这招竟然意外的奏效,男人停下脚步,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你……”

“给我钱。”女孩瞬间止住哭闹,仰头看着男人一点没在怕,大大方方地摊开手:“给我钱我就听你的,爸爸。”

她故意把最后两个字咬的很重,明晃晃的挑衅,不过也正如她所料,季寻掏出一把银色硬币放在她手里,就头也不回的走了,放慢了脚步,季闪蔷这才跟上。

作为刚认识不到24小时的父女,她们的相处模式就是这样:要钱、给钱、要钱、给钱。

季闪蔷从他那里要走了很多钱,好像是怕季寻随时会扔下自己跑了,所以不得不多问他要点钱傍身。一开始以试探性的说自己欠的有钱,后来说身上有很多东西需要买新的,再到现在,什么原因都能成为她要钱的理由。

季闪蔷明目张胆的挑战季寻的底线,却连底线的位置都不清楚,只知道一意孤行的朝着一个方向挖掘。

季寻比她想象的有钱,明明还是个对世界一穷二白的“小婴儿”,居然就能搞到数目不小的钱,每当季闪蔷以为他弹尽粮绝,他总能一次次拿出钱交到她手心里。

果然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你以前到底做什么工作的?”季闪蔷好奇的问。

“给人、打、工的。”

他说话一顿一顿的,就跟没学会说话一样,舌头和牙齿在互殴,偏偏会无意识的回复你的每一句话,而且不带脏字也不骂人。季闪蔷知道,这叫有教养、有礼貌、讲体面,可见季寻受过良好教育。

季寻居然意外的有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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