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由大部分身边人看向我的眼神中,我感受得到他们大抵认为我是有病的。
这也正常,这年头谁没点精神病。更何况我可是勤勤恳恳上班了这么多年的打工人,在稀薄薪水和危险自然环境的压迫下矜矜业业还没有捅了老板,翻了公司,已经很给面子了。
倒不如说性格正常,情绪稳定,人格健全到没有一丝阴霾的人在寰宇中反而更像是异类,在我看来,不是神,就是碳基生物中的珍惜物种。
很神奇,真会有类似这样神格的人在我面前。
比如将阴暗扭曲四处爬行的我和与我交谈完之后一直处于状况外的他们的王,带回到吠舞罗并且一路上神情温和不变的十束多多良,对他我只想顶礼膜拜,感慨一声真厉害哇。
“导演小姐,这边走哦。”
他第十三次兜住了我的后衣领,试图将我带回正确的方向。
“可那边有火烧榴莲冰激凌,想吃。”
我朝他们双手合十,弯腰恳求道,“拜托啦!这是我毕生的十亿个愿望之一!”
由于头低的太过,我没能看见他们的表情,倒是听见了红发男人沙哑粗粝的,好似烟蒂擦过烟灰缸的声线:“你先回去吧,多多良,你还要准备明天的生日会......我来给她买吧。”
就这样,我如愿以偿地吃上了三球的榴莲巧克力草莓冰激凌,一旁的红发男人,名为周防尊的人靠在墙壁上懒散而沧桑地抽着一根烟,眯着眼睛看上去昏昏欲睡,袅袅的烟气升起,看不清他的神情。
我忍不住偷偷打量了他一眼又一眼。
“你在看什么?”他问。
“你的剑。”
既然被发现了,我便十分直白地看了起来,他身体那团红色的火焰之后,埋藏着一把看上去摇摇欲坠的,表面破烂的大剑。我好奇地问,“你是用它去剁生肉了吗?还是去砍僵尸了?”
他往另一个方向呼出一圈的烟,摇头:“都没有。”
我换了一种猜测:“哦!那就是你的力量太强了,这把剑承受不住——诶,干脆换把剑怎么样?我来帮你问问我的一个大哥。”
我在很久很久以前认过一个金光闪闪的大哥,他的王之宝库里有一堆的剑。有时间去给他磕个头要两把试试。
他吐烟的动作一顿:“换把剑?”
“是啊,这把不行了就换一把呗。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我安慰他,“如果这把剑像东方玄幻小说一样有剑灵......不对,有意识的话可能会比较难搞。”
这位王显然陷入了深刻的回忆与沉思,没有告知我可行性以及这把剑究竟有没有剑灵。直到我库库舔完了三个球,他才回过神,很有素质地掐灭了烟头,将我带回了吠舞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