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景逸少年的时期,几乎每年的寒暑假都会来到姨妈胡清沅家的别墅庄园,姨夫夏启恒经常在外做生意,表弟夏时衍从小就很喜欢缠着他,所以他会经常来他家陪他玩。
夏宅坐落在西郊的老别墅区,是栋占地极广的法式庄园。铁艺大门紧闭,隔绝了外头的市井喧嚣,里头绿树成荫,喷泉潺潺,安静得只剩风吹过灌木丛的沙沙声。
2008年,在他初三暑假的这个夏天,他第一次在这里见到顾承骁,那时沈景逸15岁,顾承骁22岁。
“表少爷。”沈景逸刚跨进大门,候在门口的佣人就恭恭敬敬地迎接他。
下一秒,一阵哒哒的脚步声顺着旋转楼梯传下来,一个小小的身影扑过来,结结实实撞进他怀里。
“表哥!你可算来啦!”夏时衍这时也才七八岁,软乎乎的胳膊圈着他的腰,仰着的小脸上满是雀跃,眨着乌黑的眼睛。这小子虽然长得可爱,打小就是个混世魔王,顽劣得能把家里的房顶掀了,可唯独对沈景逸亲近的很,只要他一来,就跟块年糕似的粘在他身上,甩都甩不掉。
沈景逸失笑,抬手揉了揉他柔软的头发,然后就牵着他往客厅里走。
姨夫夏启恒最近忙着生意的事,常年在外头应酬,偌大的庄园里里,平日里就只有姨妈胡清沅、表弟夏时衍,还有伺候的佣人和工作人员。
吃过午饭,夏时衍被他妈揪着回房睡午觉,沈景逸闲着没事,索性踱到花园里溜达。
这花园大得离谱,假山流水,曲桥回廊,还有一方澄澈的人工湖,风吹过湖面,荡起一圈圈细碎的涟漪。
沈景逸沿着湖边的鹅卵石路慢慢走,忽然瞥见岸边的树下,倚着个陌生的身影。
这人身材高大,穿着件简单微紧身的黑色T恤,衬出漂亮流畅的肌肉线条,胸肌饱满,宽肩窄腰,脊背到腰臀的弧线紧实流畅,一头金棕色的头发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格外惹眼。
他忍不住好奇,脚步放轻,慢慢走了过去。许是脚步声惊到了对方,那人闻声转过身来。
四目相对的瞬间,沈景逸的呼吸顿了一下。
一双漂亮的琥珀色瞳孔,眼睛大而明亮,看到沈景逸后,眼睛微眯,嘴角微微上扬,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慵懒和玩世不恭。鼻梁高挺,混血儿特有的深邃轮廓,让他整个人都透着一股张扬又俊朗的劲儿。
沈景逸下意识地打量他,这人差不多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站在那儿,就自带一股压迫感。他脑子里灵光一闪,突然想起了什么。
“你是夏时衍的大哥?”沈景逸的声音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清亮,他记得姨妈跟他妈念叨过,夏启恒有个私生子,十岁时被接了回来,是个混血,一直在加拿大留学,很少回来。
顾承骁闻言,挑了挑眉,唇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难得你看得起我啊。”他冷笑一声,带着点自嘲,“别人都管我叫私生子。”
沈景逸皱了皱眉,一本正经地反驳:“可你本来就是他哥哥,不是吗?”
顾承骁被他这副较真的样子逗笑了,低头看向眼前的少年。稚气未脱的脸庞,皮肤白皙,唇红齿白,剑眉星目,眉眼间还带着点没长开的青涩。个子不算高,瘦瘦的,一看就是还没成年的半大孩子。
“那你又是谁?小鬼。”顾承骁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带着点调侃的意味。
“我是夏时衍的表哥,我叫沈景逸。”沈景逸仰着头,大大方方地报上自己的名字。
顾承骁微微俯身,凑近了些,琥珀色的眸子眯起,像盯上了猎物的豹子,语气带着几分蛊惑:“那以后,你就叫我承骁哥吧。”
沈景逸还没来得及应声,身后就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夏时衍气鼓鼓的嚷嚷:“表哥!你别理这个坏人!”
小家伙一溜烟跑过来,拽着沈景逸的胳膊就往回拉,噘着嘴,小脸皱成一团,满脸的不高兴,“不许你跟他说话!”
顾承骁挑眉,叉着腰,半真半假地威胁:“再这么没大没小的,信不信我把你扔到湖里?”
这话一出,夏时衍吓得一哆嗦,立马躲到沈景逸身后,只敢探出半个脑袋,怯生生地瞪着他。
顾承骁嗤笑一声,摆了摆手,对沈景逸说:“行了,赶紧带这小屁孩回去吧,有机会再聊。”
沈景逸点点头,拉着夏时衍转身往回走。走了几步,鬼使神差地,又回头看了一眼。
顾承骁还站在树下,目光落在沈景逸离开的背影上,嘴角噙着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有趣的小鬼。”顾承骁低声呢喃,从口袋里摸出烟盒,抽出一根烟叼在嘴里,打火机“咔嚓”一声响,橘红色的火苗窜起,烟雾袅袅升起,他吸了一口,又缓缓吐出来。
那之后的几天,原本住在花园另一栋房子里的顾承骁,像是转了性,天天往主宅跑。不管夏时衍的白眼,也不管胡清沅脸上的不自在,他就跟在沈景逸身后,逮着机会就跟他搭话。聊些有的没的,沈景逸性子随和,也没有碍于他的身份对他有任何偏见,见了面也会很有礼貌的叫他表哥,一来二去,两个人,居然就这么熟络了起来。
只是沈景逸自己未曾察觉,每逢顾承骁同他说话时,他的目光总会不自觉胶着在对方身上,视线似有实质般,细细描摹着他的脸颊轮廓,高挺的鼻子,说话时微张的嘴唇,滚动的喉结,甚至是领口处若隐若现的锁骨。而每次视线猝不及防交汇时,他又会率先慌促地移开目光,耳根悄悄红了起来。
就连顾承骁不露面的日子,他也会鬼使神差地来到湖边,目光无意识地在周遭流连,心底隐隐盼着能撞见那道身影。大抵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一种莫名的悸动,早已在这般悄无声息的凝望里,悄然落进了心底,生了根。
暑假的时光像指间的沙,转瞬即逝。沈景逸要回学校上课,顾承骁也要飞回加拿大。
这一别,就是四年。
再次见面,是在一场星光熠熠的商务宴会上。
这场宴会是夏氏集团主办的,夏启恒现在是有名的影视大亨,夏启恒本是香港人,最早在香港发家,后转战内地,旗下有多家影视公司,还涉及餐饮,酒店,等各种娱乐行业,还做风投,房地产,甚至在澳门还有赌场。
夏时衍的母亲胡清沅和沈景逸的母亲胡清漪是亲姐妹,都是香港一个富商家里的千金,沈景逸的母亲是最小的女儿,嫁到了内地,而胡清沅偏偏看上了当时只是个混混的夏启恒,就算要和家里断绝关系也要嫁给他。
外公不忍心让女儿受苦,就给他们投资做生意,夏启恒夫妻俩靠着外公的扶持,再加上动用胡家的人脉,很快把生意做大,最后竟成了横跨香港与大陆的影视娱乐集团老板。
但姨妈胡清沅生了一个女儿后,始终没能给夏家添个男丁。家族里的长辈开始明里暗里地施压,就是那段时间,顾承骁的母亲,一个在风月片里靠露肉博眼球的三流艳星,一个中英混血美人,缠上了夏启恒,并怀了顾承骁。
顾承骁出生时,夏启恒连医院都没去。他对外只字不提这个孩子,连抚养费都不肯给。那个艳星没了戏约,又带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只能搬进了贫民窟,靠出卖色相勉强维持生计,那地方狭窄阴暗,巷子里堆满了垃圾,空气中飘着霉味和廉价饭菜的油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