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哥,你要借我的车?”罗虎惊讶道。
罗翀点点头,朝他伸手。“拿来,我要用。”
罗虎挠了挠脑袋,还是听话掏出了自己的钥匙,却拽在手上舍不得给出。“你这是为什么啊,十七哥,你自己的车怎么不用,非要用我的破车。”
罗翀一把夺过钥匙,在手上抛了一下,瞥了罗虎一眼。“你懂屁,就是因为你车破才有用。”说完,他带上墨镜,转身离开。
“啊?”罗虎看着他背影整个人懵住了。
这是什么道理?
等等,十七哥是不是承认嫌弃他的车破了?
罗虎伤心了。
虽然他自己有时候会说破车,但是好歹也是他攒了好几年买的新车啊,就算比不上十七哥的车威武霸气,但是也没必要这么嫌弃吧?
罗翀随意朝后挥了挥手。“我这几天有事要忙,公司事情交给你和胜子了。”
“啊?”
……
已接近年底,虽然街上一阵阵风吹得人透心凉,但是各个商铺为了年终活动做的装饰,给整座城市增添了不少鲜艳的色彩,也给人心里带来了几分热闹的暖意。
罗翀倒是一贯不怕冷,只穿了一件黑色衬衫——和他家非非的同款不同色,倚靠在驾驶座椅上,半开着车窗任凭风灌进车内也不觉得冷,还撸高了袖子,露出精瘦的手臂搁在方向盘上。
他动作看起来恣意无比,放松的模样像一个疲惫的网约车司机,窝在车里补眠,实际上墨镜后微微眯起的眼,一直紧紧盯着对面街道的动向——一个小时前戚午进了这个商场,估摸着没多久就要出来了。
罗翀跟踪戚午三天了,这三天足够他摸透戚午的生活规律——这些纨绔子弟日常生活看起来五彩缤纷,实际也贫乏的很,他们惯爱进的场所,也是罗翀十几年跟着戚远曾经踏遍足迹的地方。
所以,罗翀现在还有闲心一边盯梢,一边估摸着几天后就是非非的生日,到时候要送点什么。
想到这,罗翀倒是深深感觉,给宝贝准备生日礼物这事比戚午让他头疼多了。因为他家宝贝啊,性子单纯又对生活没什么物质要求,除了爱吃好吃的东西这点跟只小馋猫一样可爱外。
街对面是上海有名的奢侈品消费区,时不时有些或是走在时尚前沿的潮流男女,或是打扮精致贵气的高雅人士在此经过,熏染得这里的空气中似乎都有一种非同凡响的气息。
罗翀等戚午等得有点无聊,手无意识地敲了敲方向盘,思绪不自觉飘远,回想起一些往事。
曾经的罗翀,向往的也是这样的生活。
那时的他,刚刚如同逃脱牢笼般,离开生活了十四年的小山村,来到这个光怪陆离的大城市,眼睛看到的一切让他好奇又敬畏。
虽然尚且年少,但是他明白目前这里的一丝一毫都不属于他,他决心要出人头地,把这个城市作为开始绘制他的人生宏图。
他罗翀的一生不该被困厄在那个小山村,如同他父亲一般,最终在那泯灭、消亡。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了,那时的确还年少,不知天高地厚。
他是在这座城市混迹了差不多半年后,才终于有了第一份工作。
一开始的他连睡大街的资格都没有,他只能像一只流浪狗一样被人四处驱赶,他甚至都没有花花好命——能被人捡回家,最后是他自己死皮赖脸赖上了陈叔、陈婶,但是好在他运气不错,这对夫妻心肠软,不仅收留了他一段时间,还帮他找到了一份在酒店后厨洗碗打杂的工作。
然后,某天夜晚去酒店后街倾倒垃圾的他,就这样撞见了被一堆人围追堵截,命悬一线的戚远。
但仅仅是一眼,罗翀便做下了决定,扔下手上的垃圾箱冲了上去。
已经被现实捶打了快一年的罗翀,在那一瞬间,头脑无比清醒——他没得选择。
这可能是他此生,唯一能抓在手上逆天改命的机会。
他已经来到这个城市这么久,虽然现在看似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是之后呢?
没有学历又没有家世背景,他再怎么努力,大概只能一直这样四处混迹漂泊,在一份又一份低廉而又被脏乱琐事埋没的工作中流转,而辛苦一个月汗水换来的薪水,大概刚够租一间放下一张床后没有多余位置,连厕所都没有的房间——那却会是他拥有的全部。
罗翀不甘心过这样的生活。
他不甘心自己从小像个乞儿样在村里看尽人的冷眼,不甘心自己不顾一切、满怀希望远从千里之外跑来这个城市,结果只是沦落成这个城市蚁巢里汲汲营营、毫不起眼的工蚁中的一员!
他罗翀生来聪明,即使无父无母,凭什么只配拥有这样的人生?
他不服!
他要出人头地!他要让一切嫌恶他存在的人以后只能仰望他!
他赌上他最后一张牌——他的性命!
于是,拼着被人一刀迎面砍在了眉骨上,浑身浴血,他还是咬牙救出了戚远。
他成功了。
一个不知道从哪来的,叫罗翀的,犹如阴沟里老鼠般的穷小子,从此一跃登天,成为戚家四少身边信任到不离左右的人。
那十年着实风光,因为戚家老大到老三一个比一个废物,作为私生子的戚远终于被戚老头看在了眼里。
罗翀理所当然跟着鸡犬升天。
一个山坳坳里走出的穷酸小子,竟然也成了有些小家族宴会上的座上宾。
曾经被公园保安当乞丐驱赶连公共直饮水都没资格喝上一口的罗翀,竟然能在酒吧里狂开十几瓶香槟,就是为了见识下所谓的香槟塔。
看着那金黄澄澈的水流像瀑布一样从顶端一瓶一瓶倾泻而下,最后潺潺流到桌子上,再滴滴答答流到地下。
这世界的参差差异,竟然是这般魔幻。
那天,罗翀对着那座香槟塔发了一晚上的呆,注视着自己内心深处那个曾经轻狂骄傲的少年慢慢死去。
光鲜亮丽的生活下,总隐藏着看不到的阴影。
那些年,罗翀一方面跟在戚远身后见识了不少纸醉金迷,另一方面也在黑暗的掩饰下做了不少事情。
最后,终于把戚远拱上了位,正式进入戚氏开始摸到权柄,而罗翀也琢磨着戚远差不多要开始准备卸磨杀驴了——这玩意扭曲的很,一方面刻薄寡恩,另一方面又极度爱面子。
其实从在小巷子里下决心冒着生命危险救下戚远起,罗翀便深知戚远是个什么样的人——已经三十多的人,害怕得瑟瑟发抖,躲在才十四岁的他身后,眼睁睁看他一个孩子赤手空拳和七八个手拿大刀的打手搏命。
这玩意就没心。
估计还会在心里忌惮罗翀知道他很多黑历史。
所以,罗翀也犹豫,是从戚远这里坑一笔然后远离是非,还是跟着戚远混进戚氏,多捞点好处?
其实,他比较偏后者,毕竟戚远是个蠢货。
蠢而不自知的蠢货,罗翀一向很会拿捏。
比方他对下面人的小动作睁只眼闭只眼,让他们办坏两件小事,就能把戚远吓个半死,又重新拾起对他的重视,再不敢让其他保镖近身——生怕是被他三个好哥哥派来害他小命的。
既然这蠢货这么好用,而且眼见着逐渐增值,就这么放弃了,罗翀觉得实在浪费。
这十年来,他为了这蠢货,挨过刀挨过枪,肯定要榨出更多价值才划算啊!
于是,罗翀很钓了戚远一段时间,把他的心一直悬在半空,许诺了一堆好处,还做了一堆蠢事,就在罗翀看戏似的准备收网时,到了孟家老爷子的七十大寿。
罗翀照常跟着戚远一起去了——前段时间出的事,让戚远再次变成惊弓之鸟,恨不得他一步不离左右。
孟家那个叫熙园的园子修的挺好看,罗翀自认粗人一个,说不出什么文艺话,只觉得看着跟电视里皇帝住的差不离了。
然后,他百无聊赖时,就听因为出身隐隐被周遭人无视的戚远无聊给他讲起了孟家的事情,尤其幸灾乐祸谈到了孟老爷子的次子,之后又指向场内一个身影。
“看到了吧,那就是孟霖文的儿子。”戚远眼里藏着深深的嫉妒,“命好啊,虽然他妈出身比我妈都远远不如,但也是孟氏嫡系。孟霖文这辈子就这一个儿子了。瞧孟家宝贝的,还让孟维伦亲自带在身边。”
罗翀一眼便看清了那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