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他也曾单方面关注着林子易,在阳光照不到的阴影里,关注着那个被命运眷顾的天之骄子。
但真正的再见,是猝不及防的。
那是在一次暗杀任务中,为了接近暗杀对象,他杀了某个倒霉蛋,替代了他的身份,进入了当时极富盛名的帝国大学。
新生报到当天,阳光格外的灿烂,学校巴洛克建筑风格的主楼旁栽满了大马士革玫瑰,鲜妍的花朵开得比阳光还要灿烂,学生会接引新生的学长十分热情,帮提行李、带路指路都不在话下。
林言报道完,学生会的学长领着一群新生从主楼下路过,白色的墙壁被阳光打上一层金色,风声呼啸,一辆张扬的红色敞篷法拉利驶过,风吹起落叶,嗅神经比视神经更快一步将花香传递给大脑,然后才看到满车的卡罗拉红玫瑰。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林言看到驾驶室里的人化着浓妆,但此时妆已经花了,眼影晕染成了熊猫眼、粉底液糊了满脸、口红也抹开了,衣衫褴褛浑身湿透,让人完全无法将之与玫瑰和法拉利联系起来,各种元素的叠加下,所有人都吓呆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但哪怕是这么雷人的妆造,也能看出开车的人底子不差,如果不是这副尊容过于狼狈,那么这样高调的出场一定能惊艳不少人。
虽然此刻只有惊吓。
车就停在前方不远处的教学楼下,那人抽出一只手斜靠在车窗边上,另一只手扶着方向盘按了喇叭,马上就要上课,教学区学生很多,但这人的出场实在太过炸裂,四周一时只有风声,于是这声喇叭就格外突兀,骚动吸引了教室里的学生,窗户被打开,一个个乌黑的脑袋探出来,短暂的沉默后,欢呼声和口哨声此起彼伏。
“酷毙了!”
“那是苏老师吧?!这车我认识!”
“呜呼!苏老师中午好!今天也很酷!”
那人招手回应了几个学生,抬着头对探出来的脑袋一个个看,似乎在找人,林言忍不住顺着她的视线去看,然后他就愣住了。
那个他一直在担心、一直在寻找,想过他可能饿了困了,死了伤了,无数次的梦中惊醒,长达十年的执着追求,林言甚至已经在说服自己接受对方其实已经死了,但现在,他在举世闻名的帝国大学里,见到了意气风发的少年。
十年过去,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稚嫩天真九岁小孩,他长高了、也壮了,但他的眼神还是像从前一样,充满了希望和光,所以林言还能认出来。
只是这跟林言想的不一样。
在林言全身冰冷的下意识否定里,那人开口道:“林子易,逃课吗?”
像是给他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真的是……林子易。
那个救他于水火,却又让他陷入另一个深渊的林子易。
那个在河边落日余晖下,口口声声要送他回家,最后却食言的林子易。
那个骄傲自信,上来就敢跟人说和他姓的林子易。
亲眼所见与调查来的资料终究不同,林言以为自己早就不会因林子易而情绪激动。
可在看到那无比浪漫的一幕时,他还是忍不住产生了嫉恨的情绪。
很想问一句为什么。
为什么十年过去,林言已经坠入深渊烂在了泥里,林子易还是像以前那样,光风霁月,如朗朗明月高悬于天。
林言想,如果没有中间的十年,这应该是一次最美好的重逢,热情奔放的美人开着红色法拉利,载着满车的玫瑰叫林子易逃课,后者从三层高的楼一跃而下,林言刚好可以在这个时候上去相认,认识哥哥的朋友,重新融入哥哥的世界,然后他在这个世界上就多一个亲人。
可惜,没有如果。
林言已经学会了隐藏情绪,他像所有旁观者一样,惊呼、兴奋、激动、然后鼓着掌,甚至还吹了口哨,完全看不出任何异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