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随后,何春又遗憾的摇摇头:差辈了!
“你那是什么眼神?”薛珏有些不高兴了,觉得自己好心没好报,白给这小子带好吃的了。没好气的说:“又不是我不让你吃,是你大哥说,你身体不好,得注意饮食,不能多吃这些的。”
“谢谢你,薛少爷。”何春正要说什么,忽然示意对方噤声——一门之隔的堂屋内,涌入了一大群人,是他大哥夫夫要拜堂了。
他听村长高呼着:“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下意识露出了笑容。
虽然大哥素来对他们姆子几人有意见,但还算得上是一个好大哥——至少,他记得自己身体不好,不能吃太多油腻、不好消化的甜食。
等外面的人,簇拥着新人去了左厢房,大哥的婚房,薛珏才酸溜溜的说:“你大哥成婚,你高兴什么?我叔叔又不是你家的共夫,和你没关系的。”
何春没有回答,只是转移话题:“虽不知薛少爷是天乾还是地坤,但我是中庸,无论薛少爷是什么,都不好与我单独呆在一个屋里的。”
虽然七岁不同席,而他才五岁,不到避嫌的年纪,但是对于这个骄傲的小少爷来说,这句话足以拒绝他了——无论他所想为何!
薛珏忽然沉默了,许久都未再说话。直到何牧与未婚夫说完话,心满意足的端着饭菜回来,这才起身离开。
何牧疑惑的看看对方,又转头看向幼弟:“你们吵架了?他不是一向话多的不行,怎么这会儿哑巴了?”
“四兄!”何春不满的叫他,何牧本想发脾气,想到未婚夫还在,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说:“切,今儿我心情好,就原谅你不敬兄长了,下不为例啊!”
说到这儿,何牧将饭菜放到炕桌上,犹豫的问幼弟:“阿春,你想去私塾读书吗?”问完又急急忙忙的说:“我不是不想让你去,可你的身体你也知道,上考场就是在搏命!”
可是,对于他们这样的耕读人家来说,读书,已经是最轻松的事了。幼弟总要有谋生的本事,无论是父姆,还是兄长,都不能养幼弟一辈子的!
何春也沉默了,他迟疑的说:“四兄,我也不知道。”他只知道,随着自己年龄越来越大,父姆还好,但兄长们早晚有一天,是容不下自己在家白吃白喝的。而四兄,只不过是第一个问出口的人罢了。
何牧想着胡家哥哥的话,越发苦恼:他不讨厌自己的幼弟,不然也不会想着学医有成后,照顾幼弟了。
可是,幼弟与他们兄弟的年龄差,实在有点大,不好和他们共夫。而以幼弟的身体,肉眼可见未来谋生能力肯定不高!
所以,幼弟未来该怎么办?
外面有多热闹,屋里便有多安静。兄弟两个默默吃完饭,何牧将碗碟送回厨房,回屋时被二哥拦下来,和兄长们一起,招待宾客、为大哥挡酒,好让大哥能神智清醒的入洞房。
何春吃饱喝足困意上涌,不知不觉便睡了过去。但哪怕是盛夏,未盖薄被便睡着的他,这一觉也没能平安醒来——他着凉、发高热了!
因为何春的病,好好的喜事蒙上了一层阴影。素来温柔和善的刘氏,发了好大的火,拿着棍子将没有看顾好幼弟的何牧、半路拦下何牧的何诺,没有提醒兄弟的何町,全都打了一顿!
何钧没有半分异议,只是顾及体面的他,还是略微拦了拦:不好当着新进门的儿夫郎,教训好心帮大哥挡酒的三兄弟。但阻拦无果后,也就随便了!当姆父的,总不能因为一个儿子,打死三个儿子。
姆父在教训儿子,当父亲的,阻拦无果便只能抱着生病的幼子,借了儿夫郎的马车,匆匆进城看大夫。
何承冷眼看着这场闹剧,只庆幸好歹没在自己的婚礼上闹起来!至于其他?算了吧,他早就不奢望了。他新进门的夫郎薛氏,悄悄握住他的手,无声的安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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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盛夏,身体越发虚弱的何春,躺在床上,盖的严严实实,听着外面又在热热闹闹的办婚礼。
因着,这两年身体越发的差,这次二兄、三兄、四兄迎娶胡哥哥,他也都躺在床上,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
不过,经过两年的煎熬,何春早已看开了——不看开也没办法,只会让自己、让姆父心里更加难受。
他听着听着,便忍不住低头看着自己幼小、苍白无力的手,再一次尝试握紧拳头。但又一次的,不等握紧便无力的松开了。
四肢无力、易疲惫、常常不自知的昏睡,何春有时都怀疑,自己真能活到成年?这时候别说嫁人了,只要能让他活着,干什么都行啊!
刘氏好不容易抽空,来给幼子送饭,就看见幼子双目无神的看着自己的手发呆。纵然早已看过多次,却还是忍不住心头一酸。
他扬起头,忍着没在这大喜的日子里哭出来。哑声道:“春儿,姆父来给你送饭了。”说着,上前摆好炕桌,将特意拨出来的饭菜给他放好。
“姆父,”何春忽然问刘氏,“二嫂进门,我还能活着吗?”他知道,刘氏也知道,全家都知道,他的身体之所以差成这样,全都源于两年前大哥的婚礼上,胡氏与三兄弟的谈话。
胡氏不愿意嫁给何春,更不愿意自家未来要花大价钱养一个病秧子。所以,撺掇未来夫君,谋杀幼弟!只是,三兄弟到底没忍心动手,只是不再管幼弟罢了。
刘氏听到幼子这么说,眼泪都要下来了,可是却又无言以对:那时,为什么他会下狠手打亲儿子?因为他们不愿意退婚!哪怕他们明知道胡氏容不下幼弟,也不愿意退婚!
“我的儿,是姆父对不住你!”刘氏捂住嘴,到底还是没忍住,眼泪无声落下。“春儿你放心,姆父不会让那个毒夫害了你!”他只能这么安慰幼子。
何春伸手为姆父抹眼泪:姆父对自己已经足够好,可他不只是自己一个人的姆父,所以有时候,他也没办法。
何春能理解却不能原谅,就像那个在几个儿子间,选择自己却因看不见未来而又放弃的父亲!
他恨自己年幼、恨自己体弱多病,但最终又与自己达成和解。如今,他只想好好活着。“姆父,我听说,大哥今年初中进士了?能请大哥为我请一个好的郎中吗?”
闻言,刘氏忍不住苦笑:“那个白眼狼,哪肯回来?别人家中了进士,早早便给家里人报喜,还立了牌坊、一得了探亲假,便衣锦还乡。可他……”想起夫君不愿谈起那个人,刘氏便住嘴了。
白眼狼吗?何春不觉得大哥是白眼狼,不过是你做初一他做十五罢了。但他想说的本也不是这个。
“姆父,我听说,我朝与草原上的胡人历代通婚,官府常年收集养不活自己的天乾,送于草原为婿?您能将我扮成天乾,送去吗?”
何春退而求其次的请求,让刘氏下意识想要答应,但又很快反应过来,连连摇头:“不行的,春儿,冒充性别是要被答刑数十,然后绝育的!再说了,你才几岁?哪怕是胡人,也不要孩子啊!”
“那送我去养济院呢?”何春说出自己的最终目的,“二嫂和三位兄长,都已经容不下我,还请姆父为孩儿求一条生路。”
刘氏张张嘴,纵然舍不得,可是~最终,他沉默着,点了头。“是姆父没用!我儿,莫怪姆父。”
不怪吗?确实不怪,只是怨恨罢了。谁让,他的体弱,是先天胎里带出来的呢?所以,不怨姆父又该怨谁?
等何春沉默的吃完饭,刘氏才恍恍惚惚的收起碗碟端回厨房。比之两年前,后院没有那么多的帮厨和偷吃玩耍的孩童,这也表示这场婚礼的规格比不上何承。
事实也确实如此,毕竟不过是小吏和捕快之子的联姻,新郎又都是中庸,哪怕其中一个新郎也是秀才,也引不来众多贵宾,自然也不用耗费钱财大操大办。
说通了姆父,何春便漠然等着被送到养济院里。虽然在养济院条件也不好,只比当乞丐好点儿,但怎么也比在家里强,至少不用担心有人故意谋害自己。
想着,听着外面的热闹,他再次陷入不知何时能醒来、甚至不知能不能醒来的昏睡——与正常睡眠不一样,他经常一睡一天一夜,甚至更长时间!
听了刘氏的劝说,本还在犹豫的何钧,发现幼子又一睡不醒后,终于下定决心,放弃幼子。不过,他没忍心把幼子送至养济院,以养济院的条件,那是再送幼子去死!
何钧打听了县里的人家,精挑细选了一个只生了地坤的小地主家,上门谈好了条件,将自己的幼子,送去做了童养夫——哪怕不是正夫,也好过死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