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谁拉走了?”对方马上问。
“中博电子商城办公室的,”小齐说。
“都有啥东西?”对方问。
“我的柜台货架老板桌老板椅,”小齐说,“还有货!”
“凭啥拉?”对方每个问题都简洁而直接。
“说我同时在两个地方经营。。。”小齐说。
“这不能成为拉你东西的借口啊!”对方说。
“俺就是想咨询这个问题,”小霞说,“他拉走俺的东西,一直借口保管不在,不还俺!”
“那他这肯定是违法的,”对方说,“这毋庸置疑!”
“我当初要这个柜台的时候,”小霞说,“和他们签了个协议。。。”
“啥协议?”对方问。
“不能在两边经营,”小霞说。
“约定了你违反协议他可以拉恁东西?”对方问小霞。
“都写了啥谁也没看,”小霞说,“他让签就签了!”
“那他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对方说,“他协议里既便有这一条,也是无效的!”
“是不是?”小齐问。
“肯定是!”对方说。
“那他要不还,”小齐问,“俺是不是可以告他?”
“当然可以了,”对方笑着说。
“能告赢吧?”小霞问。
“百分之百告赢!”对方笑着说,“他的违法事实太清楚了!”
“打官司得多少钱?”小齐问。
“标的是多少钱?”对方问。
“桌子椅子柜台货架加上货,”小齐看着妻子,说,“大概有几万块钱?”
“差不多,”小霞说。
“没多少钱,”对方说,“千把块钱?”
“咋弄?”小齐问妻子,“告他?”
“要不明天再找他们要一回?”小霞说,“他再不给,咱就告他!”
“也中,”小齐说。
“就是,”对方从名片盒里取出一张名片递过来,笑着说,“再协商协商,能还了最好!”
小齐看了看名片,上面写着律所的名字,律师的名字叫夏振软,下面有手机电话传呼。
“好,”小齐站起来,笑着说,“那俺明天再要一回,他不给了俺就起诉他!”